森泰股份去年净利毛利率产品价齐降 实控人屡大额收付
6月2日,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股份”)将首发上会,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唐颖、吴超。森泰股份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股数不超过2956.00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的25%。公司拟募集资金3.26亿元,分别用于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此前,森泰股份拟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根据森泰股份2020年9月14日在科创板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募集资金3.65亿元。森泰股份此次在创业板IPO募资金额较此前减少3838.93万元。
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原定于2021年2月25日上午9时召开2021年第16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事项。而2021年2月23日,因发行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或者保荐人撤销保荐。根据《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二),上交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森泰股份的控股股东为唐道远,实际控制人为唐道远、唐圣卫、张勇、王斌。
2021年,森泰股份增收不增利。2018年至2021年,森泰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4,059.42万元、53,358.45万元、63,198.47万元、91,453.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115.66万元、4,706.26万元、10,314.95万元、10,041.1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758.44万元、5,205.02万元、8,178.84万元、7,853.01万元。
2021年,森泰股份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减少2.6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减少3.98%。
2018年至2021年,森泰股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42,313.50万元、54,847.24万元、65,127.76万元、92,482.3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497.35万元、9,706.26万元、16,971.03万元、11,171.96万元。
今年第一季度,森泰股份仍增收不增利。2022年1-3月,森泰股份实现营业收入26,603.71万元,同比增长54.3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0.77万元,同比减少3.44%;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9.66万元,同比减少0.10%。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在手订单、发货情况及市场环境,经公司初步测算,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53,340.70万元,同比增长32.1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39.31万元,同比增长4.2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23.39万元,同比增长20.01%。
2021年4月2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为1507.22万元,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1%。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再生塑料粒子、PVC粉、功能助剂、竹木粉等。2021年,PVC粉单价大幅上升。2019年至2021年,公司采购的PVC粉单价分别为6,022.80元/吨、5,732.66元/吨、8,251.98元/吨,变动率分别为2.90%、-4.82%、43.95%。
森泰股份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和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国内木塑行业集中度较低,公司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2019-2021年全球市场占有率分别为0.92%、0.90%、1.28%,主要产品全球市场占有率仍处于较低水平。
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呈下降趋势。2020年,森泰股份高强度WPC销售价格较上年增长2.17%,耐候共挤WPCC销售价格较上年下降0.35%,轻质共挤WPC销售价格较上年下降3.40%,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销售价格较上年下降1.82%;2021年,森泰股份高强度WPC销售价格较上年下降4.68%,耐候共挤WPCC销售价格较上年下降3.12%,轻质共挤WPC销售价格较上年下降5.34%,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销售价格较上年下降1.39%。
2019年至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以境外销售为主,公司营业收入中境外销售占比分别为91.55%、93.76%及90.17%,公司境外销售客户主要位于欧洲、北美洲、亚洲、非洲等地区。
2021年,森泰股份毛利率大幅下滑。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30%、31.87%、22.23%,扣除运输费用后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30%、35.06%、25.74%;森泰股份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9.15%、31.84%、22.13%,扣除运输费用后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9.15%、35.04%、25.65%。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森泰股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8,337.77万元、7,129.49万元、10,857.49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667.13万元、6,507.97万元及10,105.04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1.80%、19.91%及19.25%,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37%、10.30%及11.05%。
2019年至2021年,森泰股份来自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13%、53.17%、46.00%,其中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23.62%、26.56%、23.90%。
根据森泰股份关于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核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形,公司存在实控人及其配偶存在大额收付等情形。相关个人账户的大额资金往来中,报告期内,账户持有人为唐圣卫、唐道远、唐道远配偶李晓香、王斌配偶唐道雁、唐道飞的个人账户存在多笔大额资金往来,收入合计1.12亿元,支出合计1.07亿元。
另外,森泰股份还存在不规范的受托支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森泰科技在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过程中存在受托支付后资金转回情形,即向贷款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时,贷款银行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委托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收款方,收款方将款项转回的情况,其中,公司及子公司森泰科技存在连续12个月内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累计金额超过其向供应商采购总额的情形,构成转贷行为。
木塑复合材料企业拟创业板上市募资3.26亿元
森泰股份的主营业务是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及其制品和应用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户外设施、建筑装饰、室内家居、市政园林、旅游设施等领域。
森泰股份的控股股东为唐道远,实际控制人为唐道远、唐圣卫、张勇、王斌。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唐道远持有公司4167.0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7%;唐圣卫持有公司481.07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43%;张勇和王斌分别持有公司1152.58万股股份,持股比例均为13%;四人持股比例合计为78.43%。唐道远、唐圣卫、张勇和王斌四人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其中,唐圣卫为唐道远父亲,同时为张勇和王斌的岳父。唐圣卫担任公司董事长,唐道远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张勇、王斌均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唐道远、唐圣卫、张勇、王斌系发行人前身森泰有限的创始股东,并自股份公司成立起持续在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担任重要职务,四人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和管理具有重大影响。
唐道远、唐圣卫、张勇、王斌四人于2019年7月5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综上,唐道远、唐圣卫、张勇、王斌四名自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最近二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森泰股份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股数不超过2956.00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的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唐颖、吴超。
公司拟募集资金3.26亿元,其中1.20亿元用于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7187.67万元用于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5086.0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308.20万元用于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此前,森泰股份拟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根据森泰股份2020年9月14日在科创板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募集资金3.65亿元。森泰股份此次在创业板IPO募资金额较2020年减少3838.93万元。
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原定于2021年2月25日上午9时召开2021年第16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事项。而2021年2月23日,因发行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或者保荐人撤销保荐。根据《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二),上交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去年增收不增利
2021年,森泰股份增收不增利。2018年至2021年,森泰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4,059.42万元、53,358.45万元、63,198.47万元、91,453.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115.66万元、4,706.26万元、10,314.95万元、10,041.1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758.44万元、5,205.02万元、8,178.84万元、7,853.01万元。
2021年,森泰股份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减少2.6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减少3.98%。
2018年至2021年,森泰股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42,313.50万元、54,847.24万元、65,127.76万元、92,482.3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497.35万元、9,706.26万元、16,971.03万元、11,171.96万元。
今年第一季度,森泰股份仍增收不增利。2022年1-3月,森泰股份实现营业收入26,603.71万元,同比增长54.3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0.77万元,同比减少3.44%;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9.66万元,同比减少0.10%。
森泰股份称,公司2022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3.4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0.10%,主要原因系:公司综合毛利率同比下降5.19个百分点,一方面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贬值,降低了以人民币计算的平均单位售价;另一方面,公司主要原材料PVC粉采购均价上升,使得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和轻质共挤WPC单位直接材料成本上升,此外,国际海运费上升等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也造成不利影响。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在手订单、发货情况及市场环境,经公司初步测算,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53,340.70万元,同比增长32.1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39.31万元,同比增长4.2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23.39万元,同比增长20.01%。
森泰股份称,公司2022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较2021年同期增长4.29%,增幅低于营业收入增幅的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受公司部分原材料及电力等采购价格上升等因素影响,公司2022年1-6月综合毛利率同比下降3.13个百分点;另一方面,2021年1-6月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较大。
报告期内分红1507万元
报告期内,森泰股份分红1次,金额为1507.22万元。
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88,660,000元,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为15,072,200元。”
2021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现金分红已经实施完毕。
森泰股份表示,公司本次现金分红为1507.22万元,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1%,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较小,与公司经营情况相适应;公司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良好,货币资金充足,不会因支付现金红利而产生货币资金短缺的情形。本次现金分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正常生产运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上述现金分红具有合理性。
原材料成本上涨
报告期,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再生塑料粒子、PVC粉、功能助剂、竹木粉等,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9.74%、26.09%、26.83%。
其中,森泰股份采购PVC粉金额分别为2,454.55万元、4,314.40万元、10,027.80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8.41%、11.15%、14.88%。
2021年,PVC粉单价大幅上升。2019年至2021年,公司采购的PVC粉单价分别为6,022.80元/吨、5,732.66元/吨、8,251.98元/吨,变动率分别为2.90%、-4.82%、43.95%。
产品市场占有率低销售价格下降
公司主要产品为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及装配式建筑产品。其中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和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国内木塑行业集中度较低,公司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2019-2021年全球市场占有率分别为0.92%、0.90%、1.28%,主要产品全球市场占有率仍处于较低水平。
2019年至2021年,森泰股份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02%、57.82%、59.57%,其中高强度WPC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65%、37.11%、34.25%,耐候共挤WPC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87%、15.70%、18.20%,轻质共挤WPC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0%、5.01%、7.11 %;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65%、33.83%、31.55%。
2020年,森泰股份高强度WPC销售价格较2019年增长2.17%,耐候共挤WPCC销售价格较2019年下降0.35%,轻质共挤WPC销售价格较2019年下降3.40%,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销售价格较2019年下降1.82%。
2021年,森泰股份高强度WPC销售价格较2020年下降4.68%,耐候共挤WPCC销售价格较2020年下降3.12%,轻质共挤WPC销售价格较2020年下降5.34%,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销售价格较2020年下降1.39%。
境外销售占比90%以上
2019年至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以境外销售为主,公司营业收入中境外销售占比分别为91.55%、93.76%及90.17%,公司境外销售客户主要位于欧洲、北美洲、亚洲、非洲等地区。
森泰股份表示,公司产品以外销为主,其中欧美市场占据70%以上的份额,主要原因如下:(1)欧美等国木塑产业的发展早于我国,相关标准体系较为完善,欧美国家消费者对木塑产品市场认可度高,木塑和石木塑复合材料作为环保代木代塑新材料已进入千家万户;(2)国内木塑消费市场发展缓慢,相关标准体系尚不完善,消费者对木塑和石木塑复合材料不够了解,目前尚未大规模进入家庭消费市场。在国家支持节能环保和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的大背景下,随着人民群众健康环保意识和改善生活品质的意识逐步加强,公司会逐步加强国内市场拓展。但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优先满足市场需求更加稳定的境外市场的销售策略,公司产品以外销为主,符合国内外木塑产业的发展状况,具备商业合理性。
2021年毛利率大幅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30%、31.87%、22.23%,扣除运输费用后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30%、35.06%、25.74%。
2019年至2021年,森泰股份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9.15%、31.84%、22.13%,扣除运输费用后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9.15%、35.04%、25.65%。
2020年度扣除运输费用后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增长5.89个百分点,主要系当期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和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毛利率较上年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上升所致。2021年度,扣除运输费用后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下降9.39个百分点,主要系当期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和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毛利率较上年下降所致。
2021年末应收账款1亿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森泰股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8,337.77万元、7,129.49万元、10,857.49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667.13万元、6,507.97万元及10,105.04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1.80%、19.91%及19.25%,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37%、10.30%及11.0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主要受公司销售规模及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变动影响。
森泰股份称,2019-2020年,应收账款余额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为了优化现金流,加强了应收账款的管理,回款情况改善,因而当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减少。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多,主要由于公司2021年销售规模大幅增长,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来自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五成
2019年至2021年,森泰股份来自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13%、53.17%、46.00%,其中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23.62%、26.56%、23.90%。
森泰股份表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收入总额50%的情形。
存在实控人及其配偶大额取现、大额收付情形
根据森泰股份关于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核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存在大额取现、大额收付等情形。
在大额取现情形方面,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之一唐圣卫4笔大额取现共115万元,主要原因系唐圣卫年纪较大,习惯于使用现金,其中:(1)2020年12月取现70万元借予朋友王*江,用于其承包柳亭村山场种植农产品业务等个人资金周转,前述借款中已于2021年2月归还50万元;(2)2019年1月31日、2021年2月3日及2021年12月29日(均为临近春节前)3笔取现45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开支,包括不限于支付小孩、亲戚朋友红包,购买烟酒、礼品等。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之一唐道远2笔大额取现共54.9万元,其中:2021年4月取现50万元,用于孝敬父母,目前前述现金存放于父亲唐圣卫个人保险柜;4.9万元用于日常开支。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斌配偶唐道雁4笔大额取现95万元,主要用于代其控制的公司高峰日用采购原材料。高峰日用主要经营折扇、团扇及竹花器等工艺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原材料包括毛竹、扇面、扇骨等,由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中个体工商户和小作坊较多,部分供应商选择以现金收款,因此唐道雁代高峰日用采购原材料时,需要经常使用现金。
另外,森泰股份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还存在大额收付情况。
其中,与公司员工、客户、供应商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2019年1月,杜健向唐圣卫支付173.60万元,系归还其2018年1-2月(入职前)向唐圣卫的借款;2021年6-7月,唐道远与李成之间的借款往来,李成在森泰环保任副总经理,系实际控制人之一唐道远的配偶李晓香的弟弟;2021年5月,李晓香与李成之间的借款往来,李成在森泰环保任副总经理,系李晓香的弟弟;报告期内,广德云翔竹纤维有限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求,于2021年8月和9月向唐道雁借款100万元,广德云翔竹纤维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向唐道雁归还前述借款;2019年12月-2020年1月,唐道雁向杜健借款120万元,主要用于其控制的公司高峰日用的日常业务开支,唐道雁于2022年3月向杜健归还借款120万。
相关个人账户的大额资金往来中,报告期内,账户持有人为唐圣卫、唐道远、唐道远配偶李晓香、王斌配偶唐道雁、唐道飞的个人账户存在多笔大额资金往来,收入合计1.12亿元,支出合计1.07亿元。
除上述所述情形之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其他资金收付主要包括家庭成员内部往来、亲戚和朋友之间的借款往来、现金分红、股权转让款、投资理财、政府奖励、支付医疗和教育费用及日常消费等。
报告期存在不规范的受托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为满足商业银行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控制要求及满足企业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森泰科技在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过程中存在受托支付后资金转回情形,即向贷款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时,贷款银行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委托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收款方,收款方将款项转回的情况,其中,公司及子公司森泰科技存在连续12个月内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累计金额超过其向供应商采购总额的情形,构成转贷行为。
森泰股份表示,报告期公司转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公司发生上述转贷行为主要是为了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的要求,周转贷款资金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该等转贷行为形成的银行借款已到期归还,未出现逾期或违约的情形,且2020年起公司未再发生新的转贷行为,公司前述财务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均已进行整改规范,不存在后续不利影响,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