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范围扩大至沿海三市全域
近日,江苏印发《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近岸海域攻坚战范围拓展扩大至江苏沿海三市(连云港、盐城、南通)全域。
《实施方案》聚焦建设美丽海湾的主线,构建“9+2”攻坚体系。“9”为九大攻坚行动,具体包括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入海河流水质改善行动、沿海城市污染治理行动、沿海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行动、海水养殖环境整治行动、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行动、岸滩环境整治行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行动、流域海域统筹治理行动。“2”为两项建设任务,分别是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监管能力建设与美丽海湾建设。
《实施方案》以江苏省近岸海域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在攻坚范围上,在生态环境部明确重点海域攻坚战实施范围(江苏省仅南通纳入)的基础上,江苏省近岸海域攻坚战范围以沿海各县(市、区)为主,拓展扩大至沿海三市全域。在攻坚目标上,将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等细化分解到沿海三市;强化源头治理,新增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年度削减量等量化指标。
在重点任务上,新增流域海域统筹治理行动。建立完善沿海三市入境河流及长江上游来水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实施跨界水体共保联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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