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推出八项举措 为力稳就业保民生纾困解难
近日,山西省人社厅联合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援企惠民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为助力山西稳就业保民生纾困解难 。
这次政策的实施,重点围绕“降、缓、返、提、扩、补”等方面推出八项举措。降,就是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按照1%执行(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缓,就是对服务业领域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困难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返,就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返还一定比例失业保险费,大型企业仍按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提,就是提取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的4%统筹用于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同时,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政策,并将受益范围从参保职工扩大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均可按规定发放技能提升补贴;扩,就是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在保障失业保险基本待遇发放基础上,继续发放失业补助金和和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补,就是对经确认为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县(市、区),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无法全员到岗、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此外,失业保险还将继续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领取失业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补贴。
这些政策措施,已结合山西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实施范围、发放条件、相关标准等。在文件印发之前,山西已提前部署,超前发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措施由各级经办机构先行执行,积极推进。做好失业保险工作,事关助企脱困、就业支撑,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平稳运行。山西省人社厅要求各市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要加大工作督导力度,提升服务效能,有效确保企业和参保人员及时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