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困境出现:“分手信”越来越多
因“一参一控”和公募发行市场显著遇冷等因素,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行业正在加速出清和整合。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了解到,尽管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数量众多,但绝大部分参与者难有生存质量可言,截至去年四季度末的基金代销机构百强数据显示,仅有不足20家第三方机构上榜,考虑到百强最后一名的非货币公募基金的保有规模仅为27亿,这意味着绝大部分第三方机构在百名开外,相关保有规模低于27亿。一些基金公司人士表示,考虑到覆盖成本和运营,基金公司工作量比较大,在基金销售机构上也存在减少覆盖率的需求,希望把钱花在刀刃上。
基金终止相关销售机构合作
民生加银基金公司发布公告称,因中植集团整合旗下基金销售公司,经各方协商一致,民生加银基金决定自2022年5月9日起终止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赎回等业务。通过唐鼎耀华、晟视天下、植信基金持有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及其持有份额已转托管至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由中植基金提供后续服务,公司旗下基金在唐鼎耀华、晟视天下、植信基金已无保有份额。
此外,南方基金、宝盈基金、中融基金、财通基金也相继发布公告,终于与相关基金销售机构的合作。南方基金称,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经南方基金与唐鼎耀华基金、植信基金协商一致,公司决定,2022年5月7日起终止与唐鼎耀华、植信基金的销售合作关系,并停止通过其办理本公司基金交易相关业务,包括认购、申购、定投、转换等业务。本公司基金在唐鼎耀华、植信基金份额已转托管至中植基金,并由中植基金提供后续服务。
公开信息显示,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及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均为中植集团旗下平台。今年1月初,中植集团公告称,旗下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这四家独立基金销售公司的整合工作完成。同日,植信基金、唐鼎耀华基金、晟视天下三家基金销售公司向北京证监局提交了注销申请,经监管部门备案,“四合一”正式整合成立中植基金。
根据相关公告,完成“四合一”的中植基金,由中植财富控股有限公司、恒天财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湖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唐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晟财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持股,注册资本由5000万增加到3.5亿。
“四合一”背后是基金销售新规
“四合一”的整合以及植信基金、唐鼎耀华基金、晟视天下三家基金销售公司的注销,其核心因素是基金销售行业的监管新规。
根据2020年10月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二条规定,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股东以及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控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对在基金销售新规实施前已入股独销机构的股东,不符合“一参一控”要求的,基金销售新规给予2年的过渡期进行整改。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对基金销售机构的政策要求,某种程度上反映出监管机构希望进一步厘清行业“野蛮生长”中的部分乱象、做大公募基金和基金销售行业,同时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此前被基金公司剔除朋友圈的基金销售机构盈信基金销售机构即是如此,盈信基金公司涉嫌卷入到先锋系私募鑫汇元的爆雷事件,鑫汇元的代销机构正是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一家基金公司内部人士此前向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提供的一份文件也显示,监管部门加大了对基金公司与基金销售机构合作的日常监管,要求基金公司与第三方中小基金销售机构的合作在基金产品推介宣传上必须审慎合规。
销售行业出清利于基金覆盖成本
显然,“一参一控”以及公募基金市场业绩的低迷,在很大程度上为无序竞争的基金销售行业提供了出清机会。
基金业协会1月28日公布的四季度基金代销机构非货币市场公募基金保有规模前100强数据显示,蚂蚁基金的非货币保有规模突破1.29万亿,相比三季度末增长了1031亿元,环比增幅8.62%,继续稳居全行业第一。
然而在这份凸显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稳居全行业第一名的另一面,则是目前100强的上榜机构中,其实绝大部分来自银行、券商,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上榜名单还不足20个,这意味着在今年年初的111家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中,绝大部分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都在百名开外,沦落为市场的边缘角色以及浑水摸鱼者。
在上述榜单中,中植集团旗下的四家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中,也只有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进入榜单,排名全市场第56名,非货币公募保有规模131亿元。按照基金业协会年初披露的百强数据,上榜名单中最后一名的基金销售机构是证券公司国都证券,其2021年四季度的非货币公募基金的保有规模为27亿,这就意味着绝大多数处于百名开外的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都低于这个数字,也就很难保证这些第三方中小销售机构生存的质量。
华南地区一家基金公司人士认为,一些基金销售机构的保有量太低,业务资格可能就面临问题。根据基金销售办法规定,监管部门要求基金销售机构的近一个会计年度销售日均保有量不低于5亿元等作为业务续期条件,每3年一续;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基金销售机构,将不得继续从事基金销售业务;如不符合续期条件,监管机构可作出不予延续其业务许可证有效期的决定。
此外,参与基金代销的第三方机构数量太多,势必导致许多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保有量太低,这对基金公司而言也不划算。上述基金公司人士称,因为如果一些第三方小机构卖出的量很少,但是基金公司清算等方面的工作量却并不小,考虑到覆盖成本和运营,基金公司工作量比较大,也希望减少一些对销售机构的覆盖率,因此,行业的淘汰、出清和整合,资源向大型基金销售机构集中整体而言利好基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