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盈庭置业因广告误导宣传被处罚 涉及楼盘为鉴湖栖郡
中国网财经2月17日讯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对成都市盈庭置业有限公司(简称“盈庭置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发布的广告存在对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的情形,盈庭置业被罚款4万元,涉及项目为鉴湖栖郡。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12月28日起,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收到成都市温江区信访局多件信访转办件:多位群众通过信访途径举报盈庭置业涉嫌对其开发的“鉴湖栖郡”楼盘项目存在虚假宣传情形。
经查,盈庭置业自行设计广告内容并委托“至联公司”排版、制作其在成都市温江区金马街道月漾路598号开发的“鉴湖栖郡”楼盘折页广告,广告内容由盈庭置业确定,该广告折页中包含了“约60万方生态湿地,放怀天地”、“约1.5万方滨河湿地公园”、“金马湖湿地公园”的文字内容。按“鉴湖栖郡”楼盘所处地理位置,“约60万方生态湿地,放怀天地”是指距离该楼盘约500米左右在金马河旁的“金马太极地旅游区”,该区域面积较大,由绿地、植被组成,时常有市民在该草坪休闲娱乐;“约1.5万方滨河湿地公园”是指紧挨“鉴湖栖郡”西面的带河道小型公园;“金马湖湿地公园”无任何指向,目前金马街道区域内也没有“湖”,只有“金马河”,“河”按《辞海》基本释义:天然的或人工的大水道,“湖”按《辞海》基本释义:湖泊,四周为陆地的广阔水域,因此“河”、“湖”之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所以“金马湖湿地公园”并不存在,属于盈庭置业刻意营造居住环境的舒适性而对市政设施所作的误导宣传。
“至联公司”按盈庭置业的要求排版,并经过盈庭置业审核确认后,完成制作了约2万张上述折页广告,并交到盈庭置业经营场所,由盈庭置业将上述广告折页摆放在其经营场所由看房人自由拿取。广告费用共计21000元。根据盈庭置业自述,上述折页广告已于2020年8月被拿取完毕,现在已无实体广告折页。
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盈庭置业发布的广告内容“金马湖湿地公园”并无相关依据,目前并不存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的规定,属于对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的情形。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罚款40000元。
天眼查显示,成都市盈庭置业有限公司是中铁二局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