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17部门推出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发展
商务部、中央宣传部等1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国家文化出口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健全共建机制、完善财政支持、优化金融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深化国际合作等五方面政策举措,支持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文化产业和贸易的发展。
这是今年继认定第二批16家国家文化出口基地、举办首届国家文化出口基地论坛、建立国家文化出口基地联席机制和印发《国家文化出口基地首批创新实践案例》后,商务部、中央宣传部等部门推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提质扩容增效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若干措施》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基地创建覆盖文化产品和服务全链条、全流程的云生产和服务体系,以数字技术推动基地文化产业和贸易升级;鼓励企业为境外生产的影视、动漫、游戏等提供洗印、译制、配音、编辑、后期制作等服务。
在深化国际合作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将基地建设纳入文化领域多双边交流合作机制和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机制,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协定、政府间合作备忘录等,拓展对外文化贸易发展空间,为企业间务实合作搭建平台。鼓励基地设立海外文化贸易促进平台。支持企业在境外开展文化投资合作,建设国际营销网络和分支机构,扩大境外优质文化资产规模。
为了支持基地发展,《若干措施》明确多个财政支持政策和金融服务,包括支持基地所在省市有关部门,统筹利用文化领域相关财政资金政策支持基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发展符合文化贸易企业需求的信贷创新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基地复制“信保+担保”融资模式,支持文化贸易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等。
《若干措施》由17个部门联合印发,商务部服贸司有关负责人在解读时表示,《若干措施》注重发挥部门合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各部门注重从加强人才培育和引进、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支持搭建各类交易服务平台等角度支持基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目前,全国共有国家文化出口基地29家。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表示,下一步将推动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提质扩容,未来商务部还将建立基地建设定期协商机制,继续加强对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基地创新实践案例,发挥基地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