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哲回应“抢公章事件”:不属实 系经营自救行为
10月18日晚间,海伦哲针对媒体报道的“原实控人抢公章”事件进行了回复。
海伦哲公告称,不存在公章被原实控人丁剑平抢走并全面接管公司的情形。公司于10月9日成立的临时监管小组系公司党委、工会及经营层开展的经营自救行为,不涉及股东之间的控制权之争。
公告表示,目前信息披露的数字证书一个在公司证券部保管,一个掌握在被禁止行使董事职责的金诗玮手中,双方均无法进行正常的信息披露,所以信息披露难以正常进行。同时,金诗玮没有跟临时监管小组沟通、解决信披问题,在当天向非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不实信息,造成披露不公平的问题。
截至10月19日上午收盘,海伦哲上涨1.14%,报3.54元,总市值36.8亿元。
来源:Wind
成立临时监管小组自救
2021年7月20日,海伦哲控股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及丁剑平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以“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为案由起诉海伦哲。2021年9月16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给海伦哲下达了《民事裁定书》,对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海伦哲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的关于选举金诗玮、薄晓明、董戴、童小民、张伏波、黄华敏为董事,李雨华、陈悠为监事的事项采取禁止实施行为,并要求海伦哲协助执行。
公告称,为保障公司经营正常开展,10月9日海伦哲党委牵头(党委的组成成员有党委书记丁剑平,党委副书记朱邦,党委委员尹亚平、栗沛思等)成立临时监管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张秀伟(公司顾问、原副董事长),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马超,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邓浩杰,党委委员、子公司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尹亚平,党委委员栗沛思。成立该小组旨在组织开展经营自救,协调解决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稳定人心,尽快使海伦哲走上正常轨道。
公告表示,目前公司的公章、合同章、证照依然由综合管理部原来保管印章、证照的印章专员韩影保管;财务专用章、制单网银、复核网银等仍由财务部工作人员保管和使用,公司财务专用章一直由公司会计邵瑞萍保管使用;制单网银原来由财务部出纳会计金千熙保管,由于工作需要对岗位进行了调整,将制单网银移交给财务部会计张佳祯,张佳祯从2017年12月份进入公司财务部即担任公司出纳会计,负责保管使用制单网银;公司复核网银一直由会计任慎峰保管使用。
经营正常开展
海伦哲表示,虽然董事会金诗玮、薄晓明、董戴、童小民、张伏波、黄华敏被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禁止执行董事职责,但公司管理层能够有序运作,企业处在正常经营状态。
在审批流程方面,公司调整了OA审批流程,暂停了被禁止行使董事职责的金诗玮、薄晓明、董戴、童小民的账号使用,以及暂停了原财务部部长王春风、原综合管理部部长姜珊珊的职务,公司原有的审批流程基本没变,调整了人员的审批权限及流程节点。
在资金审批方面,目前公司所有的资金支出都必须经过总经理马超的审批,原来需要金诗玮审批的用章申请和超过十万元人民币的资金审批改由临时监管小组组长张秀伟审批。
公告称,支付的资金全部是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事项,紧紧围绕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和员工队伍的稳定。公司的管理层能够有序运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内部控制能够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