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公布!国家能源局将在676个县市推进分布式光伏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4日电 1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公布全国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试点的名单,共包括676个县市。
国家能源局表示,6月,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按《通知》要求报送了试点方案。国家能源局将各地报送的试点县(市、区)名单予以公布。
根据名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报送试点县(市、区)676个,全部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其中,山东试点数量居首,共70个,包括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曲阜市、高密市等;河南试点数量第二,共66个,包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
从一线城市所在省份来看,北京共有6个试点,分别为大兴区(黄村镇、榆垡镇、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区新媒体产业基地、亦庄镇、采育镇、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大兴区京南物流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山区(霞云岭乡、拱辰街道)、通州区(运河商务区、张家湾设计小镇)、顺义区(马坡镇、天竺综合保税区)、门头沟区(中关村门头沟园);
上海共有8个,分别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崇明区(新河镇、堡镇、建设镇、中兴镇)、黄浦区(打浦桥街道、半淞园街道)、闵行区(莘庄镇、马桥镇)、金山区(金山工业区)、嘉定区(嘉定工业区)、松江区(车墩镇、泖港镇、永丰街道、中山街道)、奉贤区(金汇镇、杨王工业区);
广东共有32个,分别为潮安区、东莞市(大朗镇、桥头镇、谢岗镇、洪梅镇)、从化区、广州市(黄埔、开发区)、龙川县、东源县、惠阳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会区、揭东区、高州市、化州市、平远县、梅江区、蕉岭县、清新区、清城区、濠江区、武江区、始兴县、南雄市、龙岗区、罗定市、雷州市、遂溪县、怀集县、高要区、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封开县、广宁县、中山市(三角镇、南头镇、古镇镇、火炬开发区)、斗门区;
国家能源局表示,将依托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按月调度机制,对试点地区各类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开工、建设和并网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监测,按季度公布相关信息。将于每年一季度对上年度各试点地区的开发进度、新能源消纳利用、模式创新以及合规情况等进行评估并予公布。2023年底前,试点地区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的比例均达到《通知》要求的,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
国家能源局要求,试点工作要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工作要求。各试点地区要改善新能源开发建设营商环境,降低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非技术成本,减轻投资开发企业负担。试点过程中,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其他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对于试点过程中不执行国家政策、随意附加条件、变相增加企业开发建设成本的,将取消试点资格。非试点县(市、区)按既有相关规定继续开展各类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工作。
各地电网企业要在电网承载力分析的基础上,配合做好省级电力规划和试点县建设方案,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的需要,积极做好相关县(市、区)电网规划,加强县(市、区)配电网建设改造,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接网服务和调控运行管理。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规范开发建设市场秩序,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要及时处理和纠正;要通过制定示范合同文本等方式,切实保护农户合法权益,对借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之机,以各种名目损害农民利益的,要严肃查处,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和失信惩戒名单。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试点地区政策执行、开发进度及电网接入、并网消纳情况的监管,确保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规范开展。
国家能源局将组织专家通过现场调研等方式,加强对各地区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及时完善政策措施。各试点地区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国家能源局反映。(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