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严厉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活动
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严重破坏市场交易秩序,严重干扰市场功能发挥,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历来是证监会稽查执法严厉打击的重点。
近日,证监会官网发布其严厉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活动的公告。根据证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证监会依法启动操纵市场案件调查90起、内幕交易160起,合计占同期新增案件的52%;做出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案件行政处罚176件,罚没金额累计超过50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操纵市场犯罪案件线索41起、内幕交易123起,合计占移送案件总数76%,移送犯罪嫌疑人330名。
证监会总结道,2020年以来,其严厉打击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主要表现为:一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市场掮客、操纵团伙形成利益共同体,内外勾结,合谋“坐庄”炒作本公司股票。例如,实际控制人陈某铭为了高价质押股份,指使上市公司时任总经理谢某、市场操盘手胡某等人操纵中昌数据股价,非法获利1100余万元。二是通过连续交易等手段操纵流通市值较小的股票,恶意“炒小、炒差、炒新”,造成相关股票价格在短时间内暴涨暴跌。例如,私募基金实际控制人景某滥用杠杆交易操纵仁东控股,该股价格连续上涨后“闪崩”跌停。三是操纵团伙利用股市“黑嘴”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股票,同时其反向卖出相关股票非法牟利,例如,郑某等人操纵嘉美包装股价,为短期内迅速出货,伙同股市“黑嘴”利用直播间、微信群诱骗投资者集中买入、借机高价卖出,非法获利数千万元。四是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信息优势从事内幕交易,有的在重大事项公告前突击买入,有的在业绩预亏、商誉减值等利空信息发布前精准减持,还有的非法泄露内幕信息导致窝案、串案发生。例如,被收购公司法定代表人颜某某利用相关信息内幕交易1700余万元,非法获利300余万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胡某等人在朋友圈、同事圈内泄露内幕信息并多层传递,11人因内幕交易被处罚。
由于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的涉案主体多、违法链条长、危害后果重,且手段隐蔽,对投资者欺骗误导性强,对市场交易秩序破坏性大,必须予以严厉惩治。
下一步,证监会表示,其将落实“零容忍”工作方针,立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监管大局,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密切关注账户联动,密切关注异常交易,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等行为,持续净化市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