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运昌置业再涉虚假宣传被罚百万元
中国网财经7月9日讯(记者李宾 李冰岩)记者从合肥市有关部门获悉,肥西县和昌悦府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将实际为办公用途的商品房宣传为具有住宅用途。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开发商安徽运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从重行政处罚,罚款100万元。据了解,此次并非安徽运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首次因虚假宣传被罚。
“办公”变“商住两用”被查
2019年8月起,肥西县市场监管部门陆续接到和昌悦府花园部分业主的投诉举报,称和昌悦府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将实际为办公用途的商品房宣传为具有住宅用途。
经查明,该楼盘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涉案楼栋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4层及以上商品房的用途为“办公”,且经过肥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签备案,《肥西县商品房网上认购备案确认单》中明确“用途:办公”。该楼盘在明知所售房屋无住宅用途的情况下,在其售楼部内外场所通过发放宣传单页、宣传扇以及展示两套设计成居住式样的样板房等方式宣传涉案楼盘“商住两用”、“商住皆宜”的行为,客观上对部分购买人的购房行为造成误导,并导致部分业主群体性上访,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认定涉案楼盘开发商安徽运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构成对商品房的功能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经综合考量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决定对该楼盘开发商安徽运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从重行政处罚,罚款100万元。
半年被业主起诉30次
中国网财经注意到,此次并非安徽运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首次因虚假宣传被罚。2020年1月,肥西县市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指出,自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期间,安徽运昌置业在涉案楼盘预售营销阶段通过发放宣传单页、宣传扇及展示,设计成居住式样的两套样板房等三种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方式,宣传涉案楼盘“商住两用”、“商住皆宜”,宣传实际为办公用途的商品房具有住宅用途,对部分购买人的购房行为造成了误导。
自今年初,陆续有业主因购房合同纠纷将安徽运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天眼查显示,6月15日到6月16日两天,肥西县人民法院就连续受理了24起业主起诉案件,案由均为房屋买卖纠纷。
据了解,安徽运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2015年在合肥注册成立,母公司为和昌地产。天眼查显示,该公司仅1人参保。
中国网财经对地产乱象始终高度关注,对安徽运昌置业曝出的问题将持续予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