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族网络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罚44万元 旗下游戏网被关停整改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此前“卖身”传闻四起的游族,最近子公司又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
6月28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发现,近日,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族”)因发布虚假广告被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4万元,并被责令停止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沪市监嘉处〔2021〕142021000261号。
决定书显示,游族旗下运营的游戏资讯集合类网站77游戏网(网址:www.fh77.com)自2020年6月起发布“手游资讯第一站”的相关内容。“第一站”这类宣传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所指的极限词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 等用语。
6月28日,21记者浏览该网站发现,其正被下线整改中,处于无法访问的状态。
决定书指出,由于游族及时删除上述违法内容进行整改,违法行为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规定,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游族上述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决定书同时提到,游族在推广旗下游戏《少年三国志:零》时也有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游族在UC浏览器对该款游戏进行视频推广时,对视频标题、内容进行了夸大性虚假宣传,具体表现为标题及视频中提及的“SSR天天登录免费拿、视频中可直接抽到五星关羽/张飞,拿顶级武将”内容。
经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后,消费者在游戏中上述福利需要通过充值消费才能获得,而非简单登陆即可获取,故上述广告宣传为虚假广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所规定禁止的情形。由于游族虚假宣传游戏内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人民币44万元整。
截至6月28日收盘,游族网络较上一个交易日跌0.5%,报17.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