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多举措推动海水淡化产业发展 保障沿海地区水资源安全
为保障我国沿海地区和海岛水资源安全,促进海水淡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从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水平、完善政策标准体系、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海水淡化规模达到165万吨/日,最大海水淡化工程规模20万吨/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沿海11个省(区、市)创造了55%的国内生产总值,而水资源总量仅占全国的27%,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特别是55个沿海地级以上城市中有51个为缺水城市,12个海岛县全部为缺水县,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海水淡化是重要优质增量水源,对缓解沿海地区和海岛水资源短缺、保障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该负责人表示,从国内看,目前我国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123个,海水淡化能力超过160万立方米/日,是世界上少数拥有海水淡化技术的国家之一,具备规模化发展的技术条件和产业基础。
“我国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水平与国内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海水淡化总体规模相对较小,关键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不少地方海水淡化水入网存在一定障碍。此外,还存在相关标准规范不衔接、激励措施不足等问题。”上述负责人说。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海水淡化总规模达到290万吨/日以上,新增海水淡化规模125万吨/日以上,其中沿海城市新增海水淡化规模105万吨/日以上,海岛地区新增海水淡化规模20万吨/日以上;海水淡化关键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海水淡化利用发展的标准体系基本健全,政策机制更加完善。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原所长李琳梅指出,随着国家深化产业结构改革,沿海地区水资源安全保障需求日益迫切,水资源与经济要素之间的适配矛盾更加突出。推动海水淡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海洋强国战略的有机组成。
人民网财经了解到,近十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发展态势良好。2012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随后国家相关部委相继出台了《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指导性规划和实施方案,为海水淡化产业发展指明了具体方向,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海水淡化与水再利用学会理事长高从堦表示,《行动计划》的发布实施对于尽快掌握海水淡化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具有重要意义。
对此,高从堦建议,一是有关部门针对《行动计划》提出的核心任务部署重点专项,保障技术研发、集成示范等任务落地实施;二是瞄准领域前沿,强化基础研究,夯实科技创新根基;三是满足成果转化、工程验证等创新需求,加快推进海水淡化大型试验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四是着力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梯队,激发科研人才的创新热情和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