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事项信披不及时 中国医药及董秘刘清源被上交所监管警示
来源:和讯网
6月21日晚,上交所披露,因诉讼事项未及时披露,决定对中国医药(600056)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刘清源予以监管警示。
中国医药于2021年4月14日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河北通用和全资子公司邯郸通用分别收到法院传票,涉案金额合计6.8亿元。该诉讼事项导致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达14.86亿元,中国医药对相关诉讼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2.58亿元。
经查明,中国医药于2021年1月31日收到相关案件立案通知书和传票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诉金额已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但公司于4月14日才对累计诉讼和仲裁情况一并披露。中国医药上述行为违反了《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时任董秘刘清源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负责人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中国医药及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清源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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