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行业:可再生能源运营端或迎利好
事件:11月2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70号,下文简称《通知》)。
点评:
清单规模扩大;所有合规光伏、风电项目可全部纳入补贴目录
根据2020年3月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纳入首批补贴清单的项目应于2006年及以后完成核准备案,且项目并网期限存在明确限制:风电项目需于2019年12月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需于2017年7月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生物质发电项目需于2018年1月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
此次印发的《通知》中已将并网期限限制剔除,仅要求所有项目应于2006年及以后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手续,并已全部容量完成并网,即所有合规可再生能源项目均可进入补贴清单。在此前的限制中,大量存量项目受限无法进入目录,此次《通知》明确扩大了补贴清单的纳入规模。
审核进度提速:明确全容量并网时间认定方式
此次财政部随《通知》一并颁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认定办法》(下文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全容量并网时间的认定方式。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由地方能源监管部门或电网企业认定,若无法认定,则依照《办法》执行:项目在申请补贴清单时,应提交全容量并网时间承诺并进行多方核验,承诺内容包括(1)项目全部容量并网发电的时间;(2)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时是否完成全容量并网;(3)办理并网调度协议时是否完成全容量并网等。若以上三个时间点存在出入,且对电价政策有影响,则按照最后时点确认全容量并网时间列入清单,并享受对应的电价政策。此外,《办法》同时明确了全容量并网时间的利用小时条件:并网后12个月的平均利用小时,要求达到相同地区、项目、期间的年平均利用小时的50%,否则并网时间向后顺延直至满足。
全容量并网时间的认定是项目申报过程中普遍出现的问题,《办法》中对关键细节的明确预计将有效规范审核流程,并加快审核进度。
投资建议:补贴范围扩大、申报进度提速,可再生能源运营端或将受益一方面,此次《通知》的发布明确扩大了补贴纳入的范围,对可再生能源运营企业而言,更多的存量项目可被纳入补贴目录,存量项目收益状况有望得到持续改善;且《办法》进一步明确全容量并网时间这一关键申报要素的确认方法,整体申报工作有望提速;另一方面,由于补贴预算总额明确,因此随着纳入补贴的存量项目规模扩大,可再生能源运营企业补贴的兑付节奏或将受到影响。整体来看,《通知》的颁布利好运营端长期现金流状况及存量项目盈利水平,主要可再生能源运营企业或将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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