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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本市场逐渐向全面市场化改革挺进

2020-08-27 16:55:00

 

来源:中国商报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逐渐向全面市场化改革挺进。其中,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中央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升资本市场功能的重要安排。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旨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推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8月24日,18家创业板注册制“新秀”集体登陆A股。这代表着肩负推进资本市场改革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重任的创业板迈入新的发展阶段,也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进入又一个崭新时期。

在18家创业板注册制“新秀”集体登陆A股之前,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司法层面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创业板试点注册制

8月24日,运行逾10年的深交所创业板迎来历史性时刻:上午9时30分,随着6声清脆的钟响,创业板注册制首批18家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集体开市交易,这标志着创业板正式迈入注册制时代。

随着18家创业板注册制首批公司上市交易,创业板交易机制也将发生一系列变化。专家提醒,新的交易机制同时适用于增量公司和存量公司,投资者需要注意其中的变化。

在涨跌幅限制方面,创业板注册制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此后日涨跌幅限制为20%;创业板存量股票、相关基金日涨跌幅限制由10%放宽至20%。

创业板引入了申报价格范围限制。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需要注意的是,超过上述申报价格范围的订单将暂存于交易主机,此时订单不在行情中显示,也不会撮合成交,待价格波动使该笔订单进入申报价格范围时会自动参与竞价,成交前投资者可随时撤单。

在申报数量方面,创业板股票限价申报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5万股。如投资者提交的单笔申报数量超过要求,交易系统将直接拒单。

在盘中临时停牌机制方面,创业板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盘中临时停牌的触发阈值为涨跌30%和60%,停牌持续时间为10分钟,在警示交易风险的同时,保障交易连续性和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在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继续申报或撤销申报。

首批企业上市之后,还有更多企业正在上市的路上,截至8月22日,深交所受理365家企业创业板首发上市申请,其中29家已注册生效,还有303家处于受理问询状态。

除了首发上市之外,创业板再融资、并购重组同步实施注册制,截至8月22日,深交所共受理161起再融资申请、9起并购重组申请。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继科创板之后,通过增量带动存量推进注册制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大举措,对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致辞中如是说。

一条主线三个统筹

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中央推进“双区驱动”战略的重要一环,也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落地的关键一步。

2019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制度,创造条件推动注册制改革。

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证券法明确规定,公开发行证券采取注册制,并确定分步实施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改革。

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6月12日,证监会和深交所正式发布了4个规章及33个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至此,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规则体系群正式成型。

易会满指出,本次改革是在借鉴科创板改革经验基础上对创业板进行的系统性改革工程,改革思路核心是“一条主线”“三个统筹”。

“一条主线”,即实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提高透明度和真实性,由投资者自主进行价值判断,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

关于“三个统筹”,一是统筹推进创业板改革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坚持创业板与其他板块错位发展,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二是统筹推进试点注册制与其他基础制度建设,对创业板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础性制度实施一揽子改革措施,增强对创新创业企业的服务能力。三是统筹推进增量改革与存量改革,包容存量,稳定存量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预期。

易会满称,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正处于难得的发展机遇期。证监会将认真落实中央“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要求,扎实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工作。

“建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优化治理效能的重要基础;“不干预”是保持市场功能正常发挥、稳定市场预期和增强市场活力的重要路径;“零容忍”是强化监管震慑,净化市场生态的重要保障。

易会满强调,“不干预”不等于放任自流,要坚持敬畏法治,依法依规办事,重视预期管理,这与日常监管并不矛盾。只有保持“零容忍”,才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减少管制、增强活力创造有利条件。必须突出“建制度”的主线,只有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才能更好区分日常监管和市场干预,也才能真正实现“零容忍”。

业内专家指出,如果注册制在创业板试点顺利,将奠定在A股市场全面铺开的基础。至此,资本市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将实现从核准制到注册制的顺利过渡,资本市场的新股发行也将步入注册制时代。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一小步”,将是资本市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一大步”。

司法保障改革试点

从国外成熟资本市场的经验看,证券行政监管与证券司法审判是保障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两大主要力量。

在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化进程中,人民法院切实履行证券商事审判工作职责,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控金融风险,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资本市场的“痼疾”,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针对证券市场制定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数量近50部,包括《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及最近一年内密集出台的《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在前述创业板注册制配套改革规则正式颁布之后,就起草了《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于7月份征求了证监会、深交所、广东省高院及院内有关部门意见。在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现有意见内容。

意见根据人民法院民事、刑事、执行工作实际,从增强为本次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觉性、依法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推进、依法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依法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四个方面提出了10条举措。

全篇3700余字的意见,重点内容包括三点:一是针对本次改革举措提出了配套司法保障意见;二是针对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要求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司法制裁措施;三是以证券集体诉讼为中心对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出了司法改革举措。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为保障发行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和深圳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意见规定,对在创业板以试点注册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所涉有关证券民商事案件试点集中管辖,将证券发行纠纷、证券上市合同纠纷、证券欺诈责任纠纷等一审民商事案件,指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试点集中管辖。

在刑事审判方面,意见提出支持依法加大对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力度,并对依法从严惩治申请发行、注册等环节易产生的各类欺诈和腐败犯罪提出了具体举措。

在民商事审判方面,意见重点围绕创业板信息披露特点,厘清不同责任主体对信息披露的责任边界,严格落实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和证券中介机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核查把关责任;严格落实证券法“民事赔偿优先原则”,违法违规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民事赔偿款和缴纳罚款、罚金、违法所得时,其财产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意见要求各级法院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立足于完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围绕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和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两大价值导向,鼓励各级法院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证券代表人诉讼各项诉讼程序安排。意见还强调持续深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通过诉调对接、先行赔付等方式,健全“示范判决+委托调解”机制,及时化解证券纠纷,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证券集体诉讼为中心,进一步推动相关司法解释和配套制度落地生根,努力推进证券民事诉讼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证券审判专业化人才培养和机构建设,切实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种股票发行制度

注册制是一个成熟的资本市场的产物,是一种股票发行制度。在注册制实施之前,我国的股市先后经历了审批制和核准制的发展历程。

所谓审批制,就是行政审批,由政府分配一定的上市额度。我国股市发展初期采用的就是审批制。

核准制是在1992年10月中国证监会成立之后,经历了将近十年时间才正式确立的审核制度。核准制由证监会公布上市的标准。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时,依法将公开的各种资料向证监会申报。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对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合规性的形式审查,而将发行公司的质量留给证券中介机构来判断和决定。这种股票发行制度对发行人、证券中介机构和投资者的要求都比较高。

关于注册制,公司上市并不需要证监会来审核。只需要满足交易所对于公司上市的要求,到证监会注册备案即可。

核准制的时候,企业想要上市,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除了申报材料本身,还需要审核企业的发展潜力。但注册制下,只审核企业是否真实公开了所需信息,至于企业的未来发展,就交给市场来检验了。如果企业得不到市场的认可,很可能面临退市风险。

创业板注册制将通过市场化手段加剧市场的优胜劣汰,有利于发展长期业绩导向的机构投资者回归价值投资的重要理念。财信研究院副院长伍超明预计,未来个人投资者占比或趋于明显下降,上市公司估值水平也将出现分化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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