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出台 《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日前,兴业银行出台《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从加大信贷支持、加强与农村金融机构合作、加大产业支持、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强化乡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五个方面齐发力,切实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水平。
《意见》提出,兴业银行将把金融资源优先配置到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力争对深度贫困地区贷款增速高于全行贷款平均增速,涉农贷款余额高于上年,农户贷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持较快增速,并在信贷规模配置、利率优惠政策等方面对农户经营性贷款进行倾斜。
根据《意见》,依托银银平台加强与农村金融机构合作,通过财富云业务合作帮助农村金融机构丰富财富管理产品线,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大力推进支付结算服务、金融云等技术输出帮助农村金融机构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金融支农资源不断增加,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在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方面,《意见》还提出与政府相关机构合作,联合开展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精准扶贫贷款等业务;继续巩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成效,继续推进三明等地区的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等。
《意见》提出,加大产业支持力度,聚焦扶持贫困地区重点产业和扶贫企业发展,给予信贷倾斜支持;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重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着力推动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有效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健康发展,重点支持地方特色农业发展,促进当地农业集约化、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与旅游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助力当地农民创收增收。
截至2019年3月末,该行涉农贷款余额(不含外币)3674.9亿元,较年初增长6.5%,高于总资产增速;精准扶贫贷款余额84.91亿元,较年初增长12.95%,其中产业精准扶贫贷款余额39.56亿元,较年初增长2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