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的诸多“堵点”“痛点”即将破解
老年人支付能力不足,成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产业踟蹰不前的重要原因。显然,即便解决了“住不上”的供给问题,“住不起”也将影响养老服务市场发展,导致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依然得不到满足。
在养老服务市场中,商业保险机构是服务的供给方,更是服务的支付方。对于保险机构而言,扮演好这两个角色,也尤为重要。
尽管研究机构一致预测我国养老服务产业这块蛋糕又大又美味,但我国养老服务市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有效供给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的现状说明,享用这块蛋糕并非易事。
针对养老服务的诸多“堵点”“痛点”,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确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多家券商研报表示,本次《意见》中的各项措施切中要害且务实可行,可谓近几年来养老相关政策中重视程度最高、可行性最强的文件。
养老服务的诸多“堵点”“痛点”即将破解。
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养老服务建设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到2018年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49亿人,占总人口的17.9%。而到2018年年底,我国养老服务机构与设施共16.38万个,床位总数746.3万张。
不久前,泰康保险集团与毕马威中国联合发布的《2019年中国大健康产业财税热点报告》也显示,我国养老资源与国家《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设定的目标相比,仍存在供需缺口。如按照每千名60周岁以上老年人拥有40张床位的目标,床位缺口高达251万张。
养老机构“住不上”“住不起”“住不好”的问题十分突出。
事实上,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等政策措施,但总体来看,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尚未充分激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有效供给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尚未有效满足。
为激发养老服务市场的活力,《意见》从行业准入、投融资渠道、设施供地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集中“清障”。比如,为了减轻养老服务机构税费负担,《意见》提出,聚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同时,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后,《意见》在“推动解决养老服务机构融资问题”中提出,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或参与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营,适度拓宽保险资金投资建设养老项目资金来源。
从目前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情况来看,大型险企在养老社区建设方面较为积极,特别是在2018年,多家大型险企都迈出了里程碑式的一步:2018年8月,中国太平的“中国太平.梧桐人家”在上海浦东新区揭开面纱;11月底,中国人寿的“国寿嘉园.雅境”在苏州阳澄湖揭幕;12月底,中国太保的“太保家园.成都国际颐养社区”项目在成都温江动工。从泰康保险在养老社区的经验来看,对于这些大型险企而言,迈出第一步后,布局速度将越来越快。2012年,泰康保险第一家养老社区在北京昌平新城奠基,到现在不过7年时间,已经完成了在全国15个重点城市的布局。
鼓励保险机构提升老年人支付能力
“养老产业供给不足、支付能力不足是制约养老产业发展的两大原因。”一位养老产业投资人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尤其是老年人支付能力不足,成为社会力量踟蹰不前的重要原因。
显然,即便解决了“住不上”的供给问题,“住不起”也将影响养老服务市场发展,最终导致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依然得不到满足。
养老服务市场发展的关键是提升老年人支付能力。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4月16日在国新办举办的例行政策吹风会上表示,针对老年人反映的“住不起”“住不上”“住不好”等突出问题,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
具体来看,《意见》提出,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加快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推动形成符合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
与此同时,《意见》还提出,发展养老普惠金融。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在地级以上城市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在房地产交易、抵押登记、公证等机构设立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效率。支持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合理设计产品,科学厘定费率。鼓励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发展满足长期养老需求的养老保障管理业务。
在养老服务市场中,商业保险机构是服务的供给方,更是服务的支付方。对于保险机构而言,扮演好这两个角色,也尤为重要。“养老健康产业是保险业转型发展不可错过的新机遇。”中国太保旗下养老投资公司总经理魏琳年初在中国太保媒体开放日上表示,从投资端来看,投资养老不动产可优化保险资金投资组合,获得长期稳定收益。而从负债端看,将保险、医疗健康、养老产业链进行整合,围绕客户全生命周期形成闭环,是提升保险公司利润的必然趋势。
扩大养老服务综合责任保险覆盖范围
东北证券研报认为,《意见》详细具体,可操作性极强,几乎覆盖了养老产业所有方面可能面临的问题,政策力度前所未有。一系列“清障”政策,将推动包括商业保险机构在内的社会力量加入养老服务市场。
因此,在“清障”的同时,《意见》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问题着重强调,要“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其中,要扩大养老服务综合责任保险覆盖范围,鼓励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投保雇主责任险和养老责任险。
“老年人行动迟缓,在养老服务机构内发生意外状况确难避免,一旦摔倒或突发疾病,后果往往很严重。”北京市海淀区一家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向《金融时报》记者介绍,过去发生这些问题,会出现家属和机构之间相互扯皮,甚至矛盾激化。现在有保险公司在其中调节,既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养老机构因服务风险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可避免住养纠纷。
2014年2月28日,民政部、原保监会、全国老龄办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多地开始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
在北京,2018年度投保机构床位数约为4.7万张;家庭床位约为1.7万张;雇员约为1.3万人。
在甘肃,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投保率由2015年的26%提升至2017年的90%,该省相关部门表示,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在降低养老机构和其他养老服务组织运营风险,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杭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已经升级。不仅仅保障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发生意外情况的家属、访客也在保障范围之内。
记者近日从广东银保监局获悉,该局正在积极推动养老机构责任险统保项目落地,将公办及享受政府财政补贴、扶持的民办养老机构纳入保险购买范围,拓展保障范围至住养老人责任、第三者责任、公平原则保障、从业人员责任、紧急救援费用、法律费用保障六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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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部署,为打通“堵点”,消除“痛点”,国务院于近日发布《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确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其中,涉及商业保险机构的内容如下:
拓宽养老服务投融资渠道
推动解决养老服务机构融资问题。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或参与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营,适度拓宽保险资金投资建设养老项目资金来源。
扩大养老服务消费
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加快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推动形成符合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
发展养老普惠金融。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在地级以上城市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在房地产交易、抵押登记、公证等机构设立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效率。支持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合理设计产品,科学厘定费率。鼓励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发展满足长期养老需求的养老保障管理业务。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扩大养老服务综合责任保险覆盖范围,鼓励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投保雇主责任险和养老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