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未来环保治理设备投资及运行成本将增加
2018-2020 年度目标:1)2018-2020 年,全省PM2.5 平均浓度分别较前1 年下降6%、5%、6%,分别达到61、58、55 微克/m3;平均优良天数比率分别达到57.5%、60%、63%以上;2)2018-2020 年,PM2.5 未达标城市平均浓度分别较前1 年下降6%、5%、5%以上,分别达到64、61、58 微克/m3以下;3)2019 年,保定市力争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20 位,唐山市力争退出后10 位;2020 年,平均重污染天数较2015年减少25%;石家庄、邯郸、邢台市力争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10 位,唐山市力争退出后20 位。
未来3 年共退出钢铁产能4000 万吨,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1)2018-2020 年,全省分别压减退出钢铁产能1200、1400、1400 万吨,2018 年全部出清钢铁“僵尸企业”;分别压减退出焦炭产能500、300、200 万吨;2)2019 年,张家口、廊坊市钢铁产能全部退出;2020 年,承德、秦皇岛市原则上退出钢铁产能50%左右(以2015 年底钢铁产能为基数);3)全省钢铁产能、焦炭产能分别控制在2 亿吨以内、8000 万吨左右,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进一步压缩。
2017 年河北省炼钢产能、粗钢产量分别约23872、19121 万吨,产能利用率80.10%;假设未来3 年维持此产能利用率,2018-2020 年将分别减少粗钢供给约961、1121、1121万吨,分别约占2017 年全国粗钢产量的1.16%、1.35%、1.35%。据统计,2018 年1-6月河北省粗钢产量约10971 万吨,同比上升10.02%;上半年河北省PM2.5 平均浓度为60 微克/m3 ,同比下降17.8%,超额完成同比下降6%的目标任务。自2018 年3 月1日起,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行政区域内,钢铁行业开始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并且河北省要求2020 年全省符合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超低排放标准较特别排放限值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分别至少提高33.33%、56.25%、50%以上。在环保排放标准日益提高的情况下,上半年河北省粗钢产量上升但空气质量仍大幅改善,考虑未来三年去产能导致产量的减少,我们认为河北省完成方案目标可期。
推进钢铁企业向沿海临港或资源富集地区整体搬迁或退城进园,引导企业整合重组。1)2018 年,力争完成河北纵横丰南钢铁退城搬迁;2)2020 年,完成首钢京唐二期一步、石钢环保搬迁、冀南钢铁退城进园、太行钢铁整体搬迁等项目;3)鼓励焦化企业退出主城区,推进焦炭产能向五大集团(河钢、首钢、旭阳、冀中能源、开滦五大集团)、煤化工基地和钢焦一体企业聚集;4)重点支持河钢集团、首钢集团2 家建成特大型钢铁集团;推进唐山丰南、迁安和邯郸武安地方钢铁企业实质性整合,形成3 家具有较强实力和明显竞争优势的地方钢铁企业集团,做优做强10 家左右特色钢铁企业,到2020 年底,基本形成“2310”产业格局。
投资建议:环保政策趋严,随着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日程表的推进,未来环保治理设备投资及运行成本将增加,落后产能受此冲击将主动或被动退出市场;行业供需格局改善,集中度提升,高景气有望持续。未来环保基础较好的钢铁企业将受益:超低排放改造时间相对更短,产量受影响更小,同时行业供给收缩。考虑环保历史投入及治理情况,重点关注国有大型钢企:宝钢股份、华菱钢铁、太钢不锈、鞍钢股份、河钢股份、首钢股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