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3年后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再次恢复征收
继昆明航空之后,国航、东航、春秋、中联航、龙江航空、深圳航空、西部航空、奥凯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均宣布复征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6月4日,国航官网公布《关于调整国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通知》称,自2018年6月5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国航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标准为10元/人。
国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具体调整内容为: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0元上调为人民币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0元上调为人民币10元。
国航官网注明,2018年6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18年6月5日(含)以后,不再按照新标准补收燃油附加费。
东航官网也公布《关于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称,东上航自2018年06月05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
东航官网称,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上述每位旅客的燃油附加费收取人民币0元,即免收。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继续免收燃油附加费。调整日期之前已经销售的客票,按原征收标准执行,不退还差额。
春秋航空官网显示,因国内航空煤油价格调整,将于2018年6月5日零时起(以付款时间为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其中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为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为10元。
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收取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收取0元。
除此之外,中联航、龙江航空、深圳航空、西部航空、奥凯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均复征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这是时隔3年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再次恢复征收。
截至发稿,南航尚未公布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的相关通知。
目前,国内航空公司的国际线燃油附加费由各航空公司自主确定,报民航局备案即可,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国内线燃油附加费则需严格遵循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燃油附加最高标准公式,在最高标准下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015年4月24日,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针对燃油附加费颁发《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571号)》的规定,将收取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依据的航空煤油基础价格,由当时每吨4140元提高到每吨5000元,即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运输企业方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收取燃油附加。
据太平洋证券证券分析师程志峰6月3日研报,2015年后,国际油价步入下行区间,燃油附加费随之也停止征收。与此同时的近几年,航空公司净利润稳步增长。
研报指出,随着近期油价涨幅,2018年5月底突破国内燃油附加费起征点5000价格线。按照之前文件精神,国内航司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已经达到征收条件。
研报指出,“如果开征燃油附加费当然是利好。但如果不征收,同时燃油还处于高位,我们认为到今年10月末的第二航季,将会全面落实目录航线的提价目标,从而全面实现新旧两套政策的无缝对接。”
同时,天风证券姜明团队研报也指出,6月航空煤油出厂价为5389元/吨,国内线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已突破起征点,预计800公里以上、以下航线最多分别可征收10元/人。其测算,若全额征收,国航、南航、东航、春秋、吉祥燃油附加费收入分别可对冲5000元/吨以上部分航油成本的66.4%、64.1%、73.9%、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