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城商行“引战”热情不断 去年6家城商行“傍大款”
近年城商行“引战”(即引入战略投资者)热情不断。当地政府官员在视察洛阳银行、赣州银行、盘锦银行等银行时,都提到要“加快引战步伐”。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2017年全年共有6家城商行完成引战工作,这些银行引入的战略投资者以当地知名企业甚至央企为主。此外,去年7月爱建信托传出战略入股曲靖市商业银行的消息,目前此事仍在推进中。
事实上,对城商行而言,“更名-跨区域经营-引战”往往被视为经营三部曲,最终目的则是“上市”。其中“引战”意义重大,不仅在于“引资”以补充资本,还在于“引智”。可以看到的是,完成引战工作的城商行,规模实力快速提升,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
整体来看,国内城商行引战经历过两个阶段:
1999年~2008年,城商行引入的战略投资者集中于商业银行单一类型投资者,譬如外资金融机构战略入股境内城商行、招行入股台州银行、北京银行入股廊坊银行等;
但2008年后,城商行青睐的理想战略投资者转向包括大型实体企业、四大AMC、国有资本运作平台以及商业银行的多元化投资者。
截至去年末,各地设立的134家城商行合计资产规模达31.72万亿元,在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占比12.57%。自2013年开始,城商行的资产规模增速也位居商业银行序列第一位。其中半数以上城商行已完成战投的引进。
去年6家城商行完成引战
沉寂多时的城商行引入战略投资者和重组改革近年再掀热潮,并呈现新思路:从以往集中引入商业银行单一类型投资者转向引入包括大型实体企业、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资本运作平台以及商业银行的多元化投资者。
记者粗略统计发现,去年共有6家城商行完成引战工作,包括晋商银行、达州银行、德州银行、衡水银行、临商银行、莱商银行。此外,爱建信托战略入股曲靖市商业银行一事还在进一步推进中。
具体来看:
2017年3月,衡水银行引进东旭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达14.1%,位列该行第二大股东。有意思的是,去年1月秦皇岛市项目考察团到东旭集团考察时,通过会议商定,秦皇岛银行将优先选择东旭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但2个月后,东旭集团却选择了牵手衡水银行。
2017年5月,莱商银行初步完成战略投资者更换工作,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替代浦发银行,成为莱商银行新的战略投资者,持股18%,位列第一大股东。
2017年8月,中国华能集团子公司——华能资本服务作为入股主体与晋商银行签约,并成为该行第二大股东,这也是山西城商行首次引入大型央企作为战略投资者。
2017年11月,达州银行与四川蓝润实业集团在成都签署战略投资协议,后者同样发源于达州。在这之前,达州银行已于去年2月获批更名(此前为达州市商业银行),而在引战完成后,该行下一步计划实现跨区域经营。
2017年11月,兖州煤业公告称,公司拟购入临商银行7.18亿股权,占该行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19.75%,并列第一大股东。在这之前,兖矿集团(兖州煤业控股股东)已于5月与临沂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支持兖矿集团与临商银行开展战略合作,使兖矿集团与临沂市财政局共同并列作为临商银行第一大股东。
2017年12月,山东银监局批复同意山东国投认购德州银行20%股权。山东国投也成为德州银行第一大股东,实现战略入股。
除浦发银行外,也有其他机构退出对城商行的战略投资。2008年12月,马来西亚联昌银行获批战略入股营口银行,持股19.99%,但其所持股权已于去年转让给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者也是安信信托的第一大股东。国之杰则在去年12月委托安信信托代为行使营口银行股东权利。
城商行引战的两个阶段
如果以时间来划分,城商行引战大概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两个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
第一阶段是1999年到2008年。上海银行于1999年成功吸收国际金融公司(IFC)参股投资5%的股份,成为国内首家引进外资参股的城商行;2004年6月,在城市商业银行第五次论坛上,银监会明确鼓励“城商行通过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在整合现有资源基础上,按市场规则和自愿原则进行联合重组,从而提高整体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可以看到这一阶段的城商行引战有这些特点:
1, 战略投资者以商业银行为主,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和境内先进行;
2, 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不超过20%,但占据重要股东地位,并输送先进的银行经营理念;
3,入股时间通常是在由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商行,以及城商行由“XX市商业银行”更名为“XX银行”前,被投资银行希望借助优秀同业的经营经验,加快发展。
而在2009年前后,不少城商行已经完成更名或者跨区域经营,处于加快发展过程中,而原本被青睐的商业银行战略投资者受金融危机影响,投资意愿降低。
此时,城商行理想的战略投资者转向包括大型实体企业、四大AMC、国有资本运作平台以及商业银行的多元化投资者。譬如中国华融在2010年控股成立华融湘江银行、华润集团2011年收购珠海市商业银行并更名为华润银行、大唐集团2012年初战略入股富滇银行等。
这一阶段的城商行引战则有这些特点:
1、 战略投资者大型实体企业、四大AMC、国资运作平台为主,其中不乏央企战略投资城商行,商业银行参股城商行仅有少数几例;
2、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不乏超过20%的情况,譬如长城资产对长城华西银行、东方资产对大连银行、华融资产对华融湘江银行、中石油对昆仑银行、华润集团对华润银行的持股比例都比较高。
而大型实体企业、大型央企和国企战略入股城商行也有其合理性:
从城商行角度来讲,在资本充足率监管趋严,以及规模扩张、非标回表的要求下,资本金补充是其发展所面临的首要制约因素,而非上市城商行资本补充渠道有限且募资规模大,资金比较充裕的大型企业自然成了重要的对象;此外,吸引大型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还可以在资金、客户资源以及其他方面为银行提供有力支持。
从企业角度而言,银行业投资有助于实现业务的多元化,甚至搭建金融平台,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此外银行板块业务的发展也能为企业主营业务提供金融支持。
当然,银监会此前在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重申股东入股商业银行数量“两参一控”(指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的限制,这无疑将对此后的城商行引战工作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