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明起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据悉,其中调降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调升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含量、医疗风险、医疗水平的项目价格,同时对6岁(含)以下儿童临床诊疗类项目实行30%的加收政策。
213项医技诊疗费用降低
据了解,此次调整所涉及的888个项目,其中调降医技诊疗共213项,调整后价格按现行收费标准平均下降约10%,主要为大型设备检查项目和检验项目价格,比如CT、MR等。同时,调升手术、护理等技术价值高的项目共675项,包括中医、诊疗、护理、手术等服务项目。
除了调升或调降医疗服务价格外,此次调整的重点还包括了降低药品和耗材占比。对于此次调整,市卫计部门解释称,珠海目前执行的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标准是十多年前制定的,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医用商品价格上涨,医疗服务成本提高,医疗服务收费也应同步提高。
“经济社会发展迅速,而医疗服务价格从未调整,这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市卫计部门举例称,比如三甲医院护理一名重症病人,静脉注射2.5元,吸痰2元,膀胱冲洗12元,全套下来,与在一个理发店“洗剪吹”50元收费相比相去甚远,医务人员的劳动如此低廉,与实际劳动付出不相匹配。
其次,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费用过高,药品和耗材使用过多,患者看病负担加重,降低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类项目价格,降低药品和耗材的价格和使用数量,有利于降低患者不合理费用。
儿童临床诊疗类加收30%
除了上述调整之外,南都还了解到,此次调整对6岁及以下儿童临床诊疗类的项目将实行30%的加收政策。
之所以作出上述调整,据市卫计部门表示,主要是相同疾病,相比一般人群,儿科人群的诊治难度更大。因为孩子病情变化快且不善表达,多数情况下需要医生根据丰富的经验和孩子的表象来判断病情,治疗一个孩子,需要医生花比其他科室医生多出两到三倍的精力,风险和压力极高。
同时,虽然儿童就诊量很大,但是检查和能用的药品少,儿科因此也成为医院里最不产生经济效益的一个部门。根据中华医师协会儿科分会调查显示,儿科医生工作量平均是非儿科医生的1.68倍,而儿科医生的收入只占非儿科医生的46%,这也使得近三年儿科医师流失率高达11%。
南都据获悉,按照广东省相关政策,对六岁及以下儿童的相关医疗项目可实行不超过30%的加收政策。而此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经测算,均次将增加约284.7元,自付部分增加约28.5元,平均均次费用增幅7.8%左右。
部分人群看病费用或上涨
据了解,此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增减持平”原则,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也将按照珠海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对于价格调整后,患者看病费用是否会上涨?市卫计部门解释称,本次调整方案是涉及结构调整,因此调整后总体的费用是平衡的,不过由于个体存在差异,因此每个患者对医疗费用的感受会有所不同。总体来说,门诊均次费用将降低3.5元,降幅为1.23%,住院均次费用将上升98元,医保报销后约10元,增幅为1.07%,患者总体负担不增加。
同时,通过调整后医院收入总体将基本平衡,但同时医务性收入得到提高,医院收入结构将得到优化。经测算,调整后各医院医务性收入和占比均有不同程度提高。
部分重疾患者个人负担稍增加
针对重大疾病患者,南都据获悉,根据此次调整前的测算,市卫计部门选择了儿科患者(含新生儿)、肿瘤科肿瘤患者、普外科肿瘤患者和ICU患者等四类重点人群进行测算,按照本次价格方案调整后,上述四类重点监测医保患者的均次费用中个人负担费用增长范围为8.1-104.9元,增长幅度在可承受范围。
据介绍,通过借鉴其他省市经验,此次调整没有对个别、特殊病种进行调整,特别是对治疗和药物长期或终身依赖的疾病,如慢性肾功能衰竭长期依赖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等,以减轻慢性重大疾病患者的负担,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
“通过价格调整,一是改变不合理使用药物的现象,通过控制药耗比,能够一定程度上改变用药过多、过滥、过乱的现象,不仅减少群众医疗费用,更重要的是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市卫计部门解释称。
同时,通过此次调整将减少检查化验次数,并可提高医院的医疗水平。“在以往的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中,手术、诊疗等费用是小头,药品检查费用是大头,体现的是物的价值,人的价格得不到体现,医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的动力不强,好医生流失严重。”市卫计部门称,通过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将促使医院和医生提高自身医疗技术水平,提高治病救人的能力,最终受益的仍然是广大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