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煤炭资源税收超667亿 同增84.33%
国家税务总局2月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全面推开后的运行、2017年落实减税政策等方面情况。
新闻发布会总结了我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全面推开后的运行情况。2016年7月1日,我国实施了资源税全面从价计征改革。据介绍,这项改革运行一年多来,成效显著。建立健全从价计征新机制,提升国家对矿山企业的治理能力,2017年煤炭价格同比大幅上涨,在从价计征机制作用下,煤炭资源税收入667.55亿元,同比增长84.33%。
不仅如此,作为经济发展起始环节的绿色税种,改革后资源税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如对煤层气(煤矿瓦斯)实行1%的低税率,山西煤层气企业享受此优惠后总体资源税费负担下降了40%,煤层气开采量实现了较快增长,既鼓励了清洁能源开采,又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此外,资源税改革将矿产资源补偿费降为零,取消其他不合理收费和基金,“正税清费”优化了资源产业发展环境。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28个省份资源税实现增收,其中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煤炭主产区资源税收入同比分别增长94%、73%和75%。“我国资源税改革后收入分配进一步向地方倾斜,地方实际可支配收入增加,有助于加快建立完善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损害补偿机制。”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说。
另据了解,2018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正式施行,并将在4月迎来首个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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