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215万吨以内
日前,《洛阳市“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出台,要求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下降16%,控制在2215万吨以内。
根据方案,洛阳市控煤总目标将参考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特点进行分配。其中偃师市、孟津县、新安县、伊川县、洛龙区、涧西区等县(市)区发电企业煤炭消费量较大,适当放宽控煤目标标准;老城区、龙门园区因无规模以上工业,暂不设定下降指标,但须按照本方案完成相关控煤任务,“十三五”期间必须保持规模以上工业燃煤消耗量为零;其他县区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下降14%至17%。企业控煤目标则结合各县(市)区控煤目标和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
市煤炭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控制煤炭消费,重点在于对耗煤量较大的传统产业进行改造提升。方案提出,要严格控制产能严重过剩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行业新增产能。严格环境准入,原则上不再审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
对于达不到环保标准的炼焦、化工、水泥等行业相关企业,洛阳市将依法依规引导其关停退出;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市)区,实行“区域限批”,暂停对项目的核准和审批。到2020年,再关停70万千瓦以上落后煤电机组,30万千瓦及以下的非供热煤电机组全部退出市场。
对于各类燃煤设施,洛阳市也将进行全面治理。到2018年年底,全市产业集聚区除有必要保留作为紧急备用热源的分散燃煤锅炉外,其余分散燃煤锅炉全部关停到位。对暂不具备改清洁燃料的地区,加快散烧煤清洁化治理,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建立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全密闭配煤中心及覆盖所有乡镇、村的洁净煤供应网络。全市建成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不再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煤炭消费的削减,意味着其他清洁能源消费量的增加。根据方案,洛阳市将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依托豫西山区有利地势,加强太阳能与风能资源开发利用。同时,以商场、医院、学校、酒店、商务办公楼等为重点,实施以电代煤,减少民用燃煤消费。另外,还将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到2020年,力争全市天然气消费量达到13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