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股份净利润没过上市隐形红线 营收不敌应收账款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据证监会网站12月15日消息,上海广联环境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股份)将于12月19日首发上会。
广联股份是一家专注于环境岩土工程领域的专业服务提供商,主营业务为环境岩土工程,主要产品为工程勘察,地下水综合治理以及地下工程。
广联股份拟于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4200万股,计划募资2亿元,其中1.2亿元用于特种施工设备采购项目、5600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其余用于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综合试验室扩容。据了解,广联股份此次IPO的保荐机构为德邦证券。
报告期内,广联股份营业收入不敌应收账款。2014年至2017年1-6月,广联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2,582.40万元、34,556.63万元、31,586.49万元、15,958.85万元。同期,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8,256.88万元、36,061.32万元、37,872.57万元和37,094.6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72%、104.35%、119.90%、232.44%。
广联股份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招股书显示,2014年至2017年1-6月,广联股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79.17万元、-43.34万元、1553.99万元和-1640.69万元。同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518.50万元、2,264.07万元、3,107.21万元、1,440.24万元。
3000万元的扣非后净利润被认为是企业过会的一道隐形红线,广联股份各期扣非后净利润均不足3000万元。2014年至2017年1-6月,广联股份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473.88万元、2,207.77万元、2,796.37万元、1,412.17万元。
此外,2014年9月9日,广联有限担任分包方的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IV-TS-18标)文溪路站工地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广联有限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对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是事故的责任单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般责任,广联有限被处以一次性罚款12万元。
针对上述内容,中国经济网采访广联股份董事会办公室,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三年一期扣非后净利润不足3000万元
3000万元的扣非后净利润被认为是企业过会的一道隐形红线。广联股份各期扣非后净利润均不足3000万元。
2014年至2017年1-6月,广联股份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473.88万元、2,207.77万元、2,796.37万元、1,412.17万元。
据北京商报报道,一位不愿具名的投行人士表示,IPO审核对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有不同的业绩要求。但净利润规模过小,会导致发审委重点关注发行人能否持续盈利的问题。一直以来,3000万元的净利润规模被普遍认为是监管层审核IPO过程中设定的一道隐形红线。
新三板联盟创始人许小恒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目前监管层并未明确要求净利润3000万元的门槛,但在一些保荐机构具体操作中都将3000万元看做隐形门槛,是立项的重要财务参考指标,也是衡量拟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许小恒坦言,净利润低于3000万元的企业折射出的是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偏低,也将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性,存在被否的风险。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也认为,在监管日益趋严的背景下,净利润3000万元目前成为审核的一道隐形红线,在这条红线附近过会的概率会低一些。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
广联股份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招股书显示,2014年至2017年1-6月,广联股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79.17万元、-43.34万元、1553.99万元和-1640.6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518.50万元、2,264.07万元、3,107.21万元、1,440.24万元。
广联股份表示,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低或为负数,主要是由于公司项目开工较多所致。工程施工行业在项目实施各环节需占用较多的资金,用于支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铺底流动资金等款项。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广联股份负债总额分别为25,203.73万元、30,686.87万元、31,694.65万元、27,966.73万元。公司流动负债占比较高,分别为 86.54%、85.45%、83.59%和 82.95%。
其中,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505.00万元、4,150.00万元、3,650.00万元、4,600.0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16.07%、15.83%、13.78%、19.83%。
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4,756.67万元、18,190.45万元、17,630.43万元、14,134.0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67.65%、69.37%、66.55%、60.93%。
营业收入不敌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广联股份营业收入不敌应收账款。2014年至2017年1-6月,广联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2,582.40万元、34,556.63万元、31,586.49万元、15,958.85万元。
招股书披露,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同 2015 年相比略有下滑,一是因为公司对地下工程业务定位有所转变,在业务承接中逐步向高附加值项目倾斜,主动放弃了部分利润水平较低的工程施工业务,公司地下工程营业收入规模有所下降;二是因为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公司地下水综合治理以及地下工程业务由原来缴纳营业税(价内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价外税),对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有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广联股份应收账款余额较大,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以及2017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8,256.88万元、36,061.32万元、37,872.57万元和37,094.6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72%、104.35%、119.90%、232.44%。
广联股份表示,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主要由未收回的工程款构成,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承接的项目分期结算、客户付款审批流程较长所致。
安全事故一人死亡遭行政处罚12万元
招股书披露,2014年11月24日,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了苏安监罚字(2014)087号《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IV-TS-18标)文溪路站工地“9·9”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2014年9月9日,广联有限担任分包方的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IV-TS-18标)文溪路站工地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广联有限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对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是事故的责任单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般责任,广联有限被处以一次性罚款12万元。
2015年1月30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出具第21201402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广联有限于2014年9月在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第四批)IV-TS-18标工程从事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公司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的行政处罚。
公司已于2014年11月24日缴纳了12万元罚款,并已向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履行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的行政处罚。
根据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在本次事故中,广联有限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对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般责任。
经查,广联有限在承接该项目过程中将部分劳务分包给上海欣宜,丁某系上海欣宜的员工,该员工与广联有限之间无劳动或劳务关系。但作为劳务分包方,公司对于向外分包的项目仍然具有一定的管理责任。
综上,在本次事故中,广联有限仅负有一般责任,并不负有主要责任。
报告期内分红1200万元
招股书披露,广联股份利润分配总额1200万元,2015年和2016年,未进行利润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1、经广联有限2014年度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广联有限宣告2013年度现金分红400万元(含税)。
2、经广联有限2014年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实施2014年中期利润分配,以2014年9月30日注册资本总额8,000万元为基数,从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中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分红800万元,即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
3、经广联环境 2015 年、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决定 2015、2016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