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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市强化煤炭市场监管防治大气污染

2017-12-01 11:05:00

 

来源:国际煤炭网

燃煤污染一直是造成兰州市空气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从源头管控燃煤污染,市工信委将煤炭市场监管作为近年来的工作重点。通过加强煤炭市场经营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严把煤炭准入关,依法严厉查处经营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行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降低燃煤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为完成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做出应有贡献。

创新煤炭经营模式优化煤炭经营秩序

2013年起组织实施煤炭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通过集中整治,将原来分散的煤炭交易市场、煤炭经营户以及流动售煤进行统一管理,建立了由煤炭专营市场和二级销售网点构成的煤炭供应体系。通过政府授权专营的方式建立煤炭专营市场,组织有资质的煤炭经营企业集中入驻市场经营,负责向管控区内二级网点配送符合环保标准的煤炭产品,再由二级网点向用户销售煤炭产品。

一是组建煤炭专营市场,从源头控制煤炭质量。目前建成卫能煤炭专营市场、进洲煤炭专营市场及洁净型煤配送中心,有效确保兰州市民用煤炭产品供应。按照《兰州市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兰州市用煤标准,禁止低热值、高硫、高灰劣质煤炭的经营和使用,从源头上堵住有烟煤等劣质煤进入兰州市主城区。

二是优化二级网点布局,构建煤炭配送体系。目前兰州市建成二级销售网点175个,配送范围覆盖主城四区及其临近的8个乡镇,有效保障了民用煤炭产品供应。二级销售网点均按照“储煤场房封闭,场房内地面硬化,配备防火、防尘抑尘设备,块煤、型煤分别存放”的标准建设。市、县两级煤炭经营主管部门对二级网点经营情况进行不定时巡查,对二级网点经营劣质煤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整治监管两手并重促进煤炭市场有序发展

近年来,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专营市场严管与小街小巷网格化监管结合,依法管理与疏堵结合的办法,多措并举,加强煤炭市场管制,煤炭经营秩序趋于良好,市区内使用的煤炭质量明显提升。

一是组织各县区煤炭经营主管部门开展非法煤炭经营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高坪、农村及未实现集中供暖的区域开展巡查,严查“点外存煤”、“点外经营”、“流动售煤”等非法煤炭经营行为,对以往查处的非法网点进行“回头看”,防止非法网点死灰复燃。

二是对煤炭专营市场实行24小时驻厂监管。督促煤炭专营市场加强对经营户的管理,落实购销登记等制度,对专营市场提供的配送信息逐项审核,加强对煤炭专营市场煤炭配送监管,杜绝专营市场向非法网点配送煤炭的行为,做到“进煤知源,出煤知点”,确保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对装卸后的煤堆督促现场装卸人员及时遮盖,严把遮盖关,杜绝二次扬尘现象。煤炭专营市场对进入市场煤炭及经营户生产的型煤逐批化验,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通过专营市场向二级网点配送。

三是开展煤炭重点管控区煤炭经营使用情况日常巡查。重点对非法销售煤炭、流动售煤、私自加工型煤、经营和使用不符合环保标准的煤炭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近年来共查处各类煤炭经营、使用违法行为350余起,罚款90余万元,清理、罚没有烟煤等劣质煤约5000余吨,取缔非法型煤生产线20余条。

四是在全市设立18个煤炭运输固定卡口检查点。专营市场煤炭运输车辆凭通行证进入市区,其他运煤车辆,一律劝返或绕行。同时加大对箱式货车、面包车、农用车、三马子等小型运输车辆的抽查力度,并对抽查车辆的信息进行登记,有效减少劣质煤炭进入市区。

五是制定实施《近郊四区煤质使用标准》。严格控制煤炭质量,降低燃煤污染。明确了动力煤、无烟块煤、蜂窝煤、洁净型煤等煤炭产品的各项煤质指标。市质监局每年安排1500批次的煤质抽检计划,对重点用煤企业及煤炭专营市场经营使用的煤炭产品进行抽检,有效确保了兰州市民用煤炭质量。

落实散煤减量计划推广洁净型煤替代燃煤散烧

一是主城四区二级网点实行逐批退出经营。按照《兰州市燃煤小火炉改造工作方案(2017-2019年度)》及《兰州市2017-2018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对主城四区完成改造和取缔小火炉任务区域内的二级煤炭网点(含洁净型煤配送站)分批实行退出,2017年10月底已完成主城四区21家煤炭二级网点清退,进一步减少燃煤造成大气污染。

二是积极筹措补贴资金,引导居民使用清洁煤炭。2017年市工信委在总结去年洁净型煤推广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洁净型煤补贴方案。计划在2017—2018年冬防期间,在兰州市近郊四区及其临近的9个乡镇推广7万吨洁净型煤。居民从合法的洁净型煤配送站购入洁净型煤,可享受600元/吨的补贴,补贴后洁净型煤价格最高不超过640元/吨。同时,市工信委对洁净型煤煤质标准进行微调,在保证热值、硫分指标不变的前提下,按照甘肃省标准《民用环保型煤》(DB62/T2736-2016),适当调整挥发分指标(由10%上调至12%),使洁净型煤更易引燃,方便居民使用。

通过设置煤炭专营市场、布局二级煤炭配送网点、规范使用环保标准煤炭等管控措施,实现民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从源头上堵住了有烟煤、劣质煤进入流通领域,市区内使用的煤炭质量明显提升,进一步减少了民用散煤对兰州市空气质量的影响,有效保障了全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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