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改再提速全面进入攻坚期 有序放开增量配电业务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作为最大亮点的配售电改革再提速,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二批正在着手布局中。民营资本参与增量配电试点的呼声较高,但值得注意的是,各地项目进展不一,面临诸多阻力。对此,增量和存量的划分以及与规划衔接指导意见、增量配电价格机制等一揽子政策正在制定中。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被誉为“啃硬骨头的改革”正式拉开帷幕,最大的亮点是提出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目前重庆、广东等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售电侧改革试点,全国注册售电公司有近8000多家,截至今年7月,在电力交易中心公示的有1859家。
相对于售电放开而言,配电网因触及电网企业核心利益,放开的脚步则要缓慢一些。
直至2016年10月11日,《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出台,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其他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存量配电网均属于新增配电网。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增量配电网业务,通过市场竞争确定投资主体。此后不久,105个增量配电网业务改革试点落地,工业园、产业园区型的区域电网占主要份额。
值得注意的是,在试点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牵头组成联合调研组,先后多次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地调研。“民营资本参与增量配电试点的呼声较高,各地项目进展不一,面临着一些阻力和障碍,比如在招标环节,部分省份存在直接或间接指定项目业主的现象,相关规划之间存在冲突;股权比例的设置方面,电网企业普遍要求绝对控股。”有业内人士透露。
对此,发改委电力体制改革专题会议和上述调研总结都数次明确要求,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必须经过公开招投标,不能有指定行为;电网企业要积极参与竞争,但应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第一批试点项目中电网企业控股、参股的项目不得超过50%,原则上不搞绝对控股。
有消息称,近日山西科技城综合能源供应增量配电业务试点落地。该项目由国家电网、管委会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成立,其中国家电网占股49%,这种参股不控股的局面在其经营范围内还是首次。
各方反映较多的还有政府规划与电网规划衔接、增量配电与存量的区域划分、增量配电价格核定等方面的问题。对于增量和存量的划分以及与规划衔接问题,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研究起草指导意见。
按照上述电力体制改革专题会议和调研总结的要求,对220千伏的增量配电试点项目,电网企业要持开放态度,不要再有各种限制。电网企业已有规划但尚未建设,或实际投资低于10%的项目,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不得列入电网公司的存量范围。
增量配电价格机制相关政策也正在制定中。国家发改委近日发文表示,作为本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先手棋”“突破口”,输配电价改革成为第一个全面完成的任务。
光大证券分析师王威指出,“管中间、放两头”将电力系统中的发电、售电及增量配电环节推向市场,打破以往电网环节的垄断经营,未来增量配电市场主体将会出现多种所有制,具有园区资源的电力企业,具备开发增量配电网的潜能及优势;具备资源和市场开拓能力的地方小电网企业,有望实现增量配电业务扩张。售电放开的机会更多在于新进入市场的社会资本,在轻资产基础上,通过股权多元化打通发电侧和用户侧资源,甚至通过商业模式创新,充分享用广阔的新兴市场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