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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胃康灵胶囊中金胺O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

2017-03-03 10:08:00

 

来源:

医药网3月3日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胃康灵胶囊中金胺O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胃康灵胶囊中金胺O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BJY 201702)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2月28日

胃康灵胶囊中金胺O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BJY 201702)

胃康灵胶囊WeikanglingJiaonang

【检查】金胺O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以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乙腈-0.025mol/L磷酸二氢钾溶液(含0.2%三乙胺,用磷酸调节pH值至3.0)(30:70)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432 nm。理论板数按金胺O对照品色谱峰中主峰计算,应不低于2000。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取金胺O对照品适量,加70%乙醇制成每1ml含10?g的溶液。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取本品内容物2.0g,加入70%乙醇20.0ml,密塞,超声处理20分钟,放冷,滤过,即得。

测定法分别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和供试品溶液各10?l,注入液相色谱仪,测定,即得。

结果判断供试品色谱中,应不得出现与对照品色谱主峰保留时间相同的色谱峰。若出现保留时间相同的色谱峰,则采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比较相应色谱峰在320—500nm波长范围的紫外—可见吸收光谱,吸收光谱应不相同。

备注:必要时,可采用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方法验证。建议采用乙腈-0.02mol/L乙酸铵溶液(30:70)流动相系统。

起草单位: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复核单位:北京市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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