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全文)
近日住建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国家标准《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并附《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全文,详细内容如下: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5]274号)的要求,现征求由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国家标准《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意见,请于2017年3月24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第一起草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屈春花联系电话:010-6783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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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7年2月24日
附件:
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前 言
《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GB50632-2010)由原建设部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0年11月3日联合发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随着我国钢铁工业的发展,以及钢铁企业节能降耗水平的提高,该标准部分内容已经不能满足当前节能降耗的要求,部分节能技术及装备已滞后于当前节能技术的发展水平。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16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 号)要求,由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国家标准《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GB 50632-2010)的基础上共同修订而成。
本标准共分6章,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钢铁企业主流程设计节能技术、钢铁企业辅助设施设计节能技术、钢铁企业辅助生产设计节能技术等。
本标准代替《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GB50632-2010),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1)适时补充完善各工序节能降耗工艺、技术、装备措施等内容。进一步核定各工序能耗的计算范围,补充修订各工序能耗计算公式、能耗指标及余热回收数量等内容。
(2)增加原料场、总图运输、高炉汽动鼓风、RH(电工钢)精炼、CPE顶管机组等工序能耗指标;细化电炉冶炼工序能耗指标、冷轧产品能耗指标。
(3)取消电力等价值折标系数下的各工序能耗指标。适时调整电力当量值折标系数下各能源介质的折算系数。
(4)增加钢铁联合企业综合能耗计算公式。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
主要审查人:
目 录
1 总 则
1.0.1 为提高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的设计节能水平,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加强节能管理,促进节能技术进步,合理使用、转换能源,有效回收和利用余能,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企业的总体发展规划、钢铁企业的所有新建和改造项目的节能设计,以及钢铁企业能源规划等。
1.0.3 钢铁企业设计应实现规模化经营,应重视工艺过程优化,重视各工序高效连接和能力匹配,重视提高生产作业率、产品合格率、金属成材率,降低铁钢比,实现工序之间生产的有序化、连续化、紧凑化,实现非能源物质的节约,提高系统能效。
1.0.4 钢铁企业节能设计应坚持能源消耗减量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回收再利用原则;应采用先进的节能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能源消耗应以系统节能为原则,满足局部服从整体的要求,严格控制各工序能耗水平,提高系统能源使用效率;二次能源回收利用应以高质高用、能级匹配、梯级利用为原则。
1.0.5 钢铁企业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能源 energy sources
提供各种能量的资源,包括机械能、热能、光能、电能等。可分为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
2.0.2 一次能源 primary energy
自然界中以天然的形式存在的,未经过加工转换的能量资源,如原煤、原油、天然气、核燃料、风能、水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等。
2.0.3 二次能源 secondary energy
由一次能源直接或间接加工或转换得到的其他种类和形式的能源。
2.0.4 能源介质 energy medium
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制取时又需要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也称作耗能工质。它是由能源经过一次或多次转换而成的非热性属性的载能体。
2.0.5 高位发热值 high calorific capacity
指燃料完全燃烧,燃烧产物中的水蒸气,包括燃料中所含水分生成的水蒸气和燃料中氢元素燃烧生成的水蒸气凝结成水时的发热值。
2.0.6 低位发热值 low calorific capacity
指燃料完全燃烧,燃烧产物中的水蒸气仍以气态存在时的发热值。
2.0.7 当量标准煤 coal equivalent
规定的一种能源计量单位,其发热量等于29307.6kJ 的能源量,称为1千克标准煤或当量煤。
2.0.8 能源当量热值 heat value equivalent of energy
单位能源物质的热功当量。1kW. h电能的当量热值为3600kJ(或860kcal的热值),等于0.1229kgce。
2.0.9 工序能耗 energy consumption of procedure
工序能耗是工序单位产品能耗的简称,指在统计期内,该工序每生产一吨合格工序产品,扣除本工序回收能源量后的各种能源消耗总量。
2.0.10 吨钢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per ton of steel
指钢铁企业在统计期内平均每生产一吨钢所消耗的各种能源折合成标准煤量。
2.0.11 吨钢可比能耗 the comparable energy consumption per ton of steel
指钢铁企业在统计期内,每生产一吨粗钢,从焦化、烧结、球团、炼铁、炼钢直至企业最终钢材配套生产所需的能耗量及企业燃料加工与输送、机车运输能耗及企业能源亏损分摊在每吨粗钢上的能耗量之和。不包括钢铁工业企业采矿、选矿、铁合金、耐火材料制品、碳素制品、煤化工产品及其他产品生产、辅助生产及非生产的能耗。
2.0.12 余能 waste energy
某一工艺系统排出的未被利用的能量,可分为余热和余压。
2.0.13 余热 waste heat
在某一热工艺过程中未被利用而排放到周围环境中的热能。按载体形态可分为固态载体余热、液态载体余热和气态载体余热。
2.0.14 余压 waste pressure
指工艺设备排出的有一定压力的流体。按载体形态可分为气态余压和液态余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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