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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解读《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

2017-03-02 0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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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3月1日电 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消息,中国残联等多部门近日印发《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计划》要求,到2020年,稳定实现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基本康复服务、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有效扩大。确保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如期实现脱贫。

《计划》明确了主要任务:通过全面落实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保障制度兜底脱贫一批。通过减少贫困残疾人医疗康复费用刚性支出并改善其身心功能状况缓解一批。通过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推动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解困一批。通过加大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赋能一批。通过产业带动、资产收益折股量化等多种方式帮带一批。通过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助残扶贫行动结对帮扶一批。通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贫困残疾人扶贫帮助一批。

《计划》确定的重点行动包括: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行动,残疾人精准康复扶贫行动,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产业扶持助残扶贫行动,光伏助残扶贫行动,电商助残扶贫行动,百村千户乡村旅游助残扶贫行动,“妇女编织”助残扶贫行动,阳光志愿者助残扶贫行动,残疾人脱贫典型示范引领行动等。

《计划》指出,完善残疾人贫困户精准识别机制,将残疾人贫困户精准识别纳入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范围并重点核实,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完善贫困残疾人基本信息,掌握残疾人贫困户享受扶贫开发政策和项目落实信息,建立数据动态比对分析机制,在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中实现信息共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建立贫困残疾人脱贫台账管理系统,动态反映和监测贫困残疾人脱贫与返贫及政策措施惠及情况。

《计划》指出,加强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于以老养残、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因抚养(扶养、赡养)人生活困难、事实无力供养的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条件的,纳入救助供养范围。

《计划》提出,加快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施进度。精准识别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存量,各地可结合实际,对贫困残疾人家庭适当提高危房改造的补贴标准。鼓励各地通过贷款贴息、集中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过渡房等方式解决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危房户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在危房改造中同步做好无障碍改造。

《计划》要求,提高贫困残疾人医疗和康复服务保障水平。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规定给予补贴。落实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做好重度残疾人就医费用结算服务。

《计划》提到,加大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深入实施“雨露计划”,优先培训贫困残疾人,将适合从事农业生产的贫困残疾人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鼓励他们在农业领域创业。支持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发展。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特殊教育资金和项目重点向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倾斜。

《计划》指出,积极扶持残疾人贫困户发展产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助残扶贫专项行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大金融扶持力度,保障贫困残疾人优先获得资产收益,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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