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混业发展、分业监管的格局即将改变。近日一行三会遵循国务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小组第四十二次会议的要求,由人民银行牵头,共同起草《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文件目前只是征求意见稿,但其中对风控标准统一、监管权属划分、详细产品信息共享等核心问题的改革思路,体现出对监管框架深度改革的决心。正如文件中所称,“不回避困难和要害问题,不怕触及现有利益格局,针对突出风险,提出统一、明确、可行的标准规则”。
不得不改,且必须深改。资产管理业务是混业特征最为明显的金融业态,银行理财、公募基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基金专户、保险资管等都在其内。证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底,我国资管业务规模约为60万亿,大体接近上年GDP总量。
如此庞大的资管规模,一直处于三会的分割监管之下。监管标准不统一,又缺乏统一监测,既不利于投资者保护,也会导致市场分割。还易引发监管套利,增大系统性风险隐患。同时,也会导致资金脱实向虚,加大实体经济成本。
从影子银行风险爆发,到债市腐败案被查,再到后来互联网金融密集“跑路”,资管风险急剧上升,2015年夏天达到顶峰。随着上半年A股一路飙涨,上证指数冲上5000点,大批违法违规资金通过层层嵌套的资管计划进入二级市场,以高杠杆推升泡沫,为暴跌埋下了隐患。
股灾对中国资本市场甚至整体经济的影响难以预计。幸运的是,期间暴露的问题引起了监管层对混业风险的充分关注。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去年11月曾提出,分业监管体制下,各大类资管产品,在产品准入、投资范围、募集推介、信息披露、资金资产托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监管标准并不一致,有的还存在比较大的差异。
而且缺乏统一的监测监控,各类结构化资管产品日益复杂,资金来源、交易结构横跨银行、证券、保险业,投向上层层嵌套,对其信息报送要求在各监管部门之间也不尽相同。产品难以看穿,对行业整体风险的监测统计和预测研判缺乏及时有效的信息支撑。
此次《意见》当中,正是对这些核心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以期改变监管困境。据笔者总结,主要有以下五条关键改革。
一是让产品与风险承担能力匹配,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二是让资本与其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所承担的实际风险相匹配,完善资本约束与风险准备金计提规则;三是统一杠杆要求,消除多层嵌套;四是充分共享信息,建立综合统计制度,实现监管者对底层资产和最终投资者的穿透识别;五是明确监管权属划分,明确“监管部门”为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
改革触动核心利益,一经提出就遭遇现实挑战。比如针对综合统计制度,银监会建议,对资管产品统计制度仅提出原则性要求,不宜重复建设系统并要求金融机构多头报送。保监会也不赞成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直接报送产品基本信息,建议各监管部门利用现有系统汇总数据后与人民银行共享。
但是人民银行认为,综合统计是实现穿透式监管的根本基础。目前各监管部门对资管产品信息统计存在差异,难以通过简单合并反映行业全貌,导致整体数据缺失。必须综合统计,才能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和底层资产,切实防控金融风险。
再比如监管问责,银监会提出,现行法律已经明确了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法律责任和问责要求,不宜在《征求意见稿》中再另行规定。
但人民银行认为,当前资管行业乱象和风险,突出反映出现行监管执法不到位,监管失之于宽和软、监管责任推诿等弊端。《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监管分工,强化监管问责,目的是让制度和监督“长上牙齿”。
22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上,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一行三会一直在紧锣密鼓地制定监管框架的统一设计,统一监管规则非常有必要,保监会也不主张多层嵌套、杠杆过高。
为了缓冲新政推出后带来的冲击,产品衔接上实施新老划断。但出现短期市场波动依然难以避免。不过在监管层看来,这是整顿资管市场、重塑金融秩序必须面对的问题,也是必须付出的成本,投资者也需做好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