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业市场报告:再融资新政公布 板块继续分化
首先需要细读政策和《发行监管问答》的原文:
一、规模改变: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
二、时间间隔改变: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但对于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的,不受此期限限制。
三、门槛改变: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四、定价机制改变:并购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定价继续按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非公开发行股票、配套融资的定价按照新修订的《实施细则》执行,即按照发行期首日定价。
观点:
1)“加速IPO,抑制再融资”,本质上是限制一二级市场联动的套利空间和过度炒作,达到正本清源的目的。所有的解读可以围绕这一原则展开。
2)重大资产重组及其配套融资由上市部监管,非公开发行由发行部监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新政对重大资产重组的规模、时间间隔和定价机制暂没有影响,即仍然鼓励上市公司进行合理的产业并购。配套融资:本次新政限制了配套融资的规模、改变了配套融资的定价机制,没有限制时间间隔,反映出可以按需配套融资的观念。非公开发行融资:本次新政对单纯的非公开发行融资影响最大,无论时间间隔、规模还是定价机制均都发生改变。如果此前做过非公开发行,那么18个月以内不能再做非公开发行融资,但如果在重大资产重组中进行适当规模的配套融资则不受本次新政影响(限制在总股本20%).
3)可转债和优先股等融资方式可能受到追捧。
目前的一个争议在于,如果此前曾实施过并购重组并配套融资,是否还可以在18个月内进行非公开发行融资?根据我们对投行专家的调研,此前的配套融资大概率不影响18个月以内实施非公开发行融资。但考虑到此前上市公司配套融资规模受限较少,不少上市公司的配套融资体量较大,我们认为实际操作中可能对后续的非公开发行融资审批存在影响。
根据中信教育团队对A股教育标的的研究,本次新政对于教育板块公司的影响包括:
1、并不影响教育公司外延并购的逻辑: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政策没有因本次新规发生改变,A股仍具备培育教育行业龙头、引领行业集中度提高的制度土壤。
2、勤上光电、盛通股份、开元仪器、全通教育、立思辰、文化长城等公司过去18个月内实施过非公开发行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不受本次新政影响,新南洋、长方集团、威创股份近期实施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这些公司短期内难以再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但可以发行股份/使用现金并购。但这几家目前现金均较为充沛,本次政策对其影响不大。
3、中泰桥梁于2016年7月完成一次非公开发行募资,受新规时间间隔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已获证监会受理,且获得大股东20亿元借款后现金充沛(估计可达34亿元左右),预计可以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持续布局教育业务,公司投资和经营不会因新政产生变化。
4、秀强股份、洪涛股份、世纪鼎利、中国高科因不涉及18个月时间间隔的影响,随时可实施非公开发行,受到的影响最小。视源股份上市时间较短,虽18个月内无法再融资,但账面现金充沛,公司现金流充沛,受本次政策影响较小。
5、综合来看,本次政策长期将限制通过资本市场套利空间,不利于过度的股价炒作,有利于长期的产业布局。预计新政后IPO将进一步提速,优质教育公司直接上市的途径更为通畅,一级市场龙头标的被并购的意愿可能下降,但对于体量不足以IPO的教育标的,被A股上市公司并购仍是最佳选择之一。A股教育板块股票数量将进一步提高,标的稀缺度进一步下降。板块的个股之间将进一步分化,产业理解深刻、业务布局深入、内生快速增长的教育公司将更受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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