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微电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微电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称,微电网发展规划应符合国家能源产业政策,并与能源发展规划、电力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在建设管理方面,省级能源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将微电网项目纳入地区配电网规划,组织完善配电网结构,加快推进配电网智能化,为微电网发展提供保障。电网企业应结合地区配电网规划,做好微电网公平接入服务。
在并入电网管理方面,微电网并入电网应符合技术、安全等有关程序要求,即符合国家及行业微电网技术标准,符合接入电网的安全标准。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微电网并网(技术)标准,指导、监督各地并网管理工作。
在政策保障上,微电网内部的分布式电源纳入当年的建设规模指标,可执行现有分布式能源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补贴政策。通过城镇电网建设改造、智能电网等现有专项建设基金专项,加大微电网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
征求意见稿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微电网建设的积极性。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以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展微电网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鼓励微电网项目运营主体在具备售电公司准入条件、履行准入程序后,开展售电业务。支持微电网项目运营主体获得供电资质,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开展配售电业务,并承担微电网内的保底供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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