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支持各地探索创新房地产税
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1月12日在人民日报撰文称,《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出台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意见提出,鼓励地方积极探索。要鼓励各地区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改革探索,建立健全有效推进改革的问责、容错和纠偏机制。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支持各地区在新型城镇化、土地资源配置、国资国企改革、区域性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在鼓励开展改革探索方面,《指导意见》中提到了房地产税。
2011年1月底,上海和重庆两地发布对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试点方案,并开始施行。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刘学良称,上海、重庆目前的试点范围太窄。考虑到政府征税的成本问题,试点地区的税收收入可能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改革探索,建立健全有效推进改革的问责、容错和纠偏机制。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支持各地区在新型城镇化、国资国企改革、区域性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
在不久前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便是焦点。会议提出,“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部教授冯俏彬表示,虽然此次会议没有明确提出房地产税,但里面提到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需要“财税”手段,其实就包含了房地产税。不要指望单一的房地产税就能降低房价,调控房价还需要结合土地供应、信贷资金等综合施策。
据相关专家透露,目前政府已经设计出几份房地产税草案,但对方案内容未形成共识。对于房地产税推出的时间,各方预期差别较大,但一致认为2017年不可能推出。中国人民银行参事盛松成曾在上海公开表示,房地产税设计复杂,估计五年内难推出。房地产税是此轮财税改革的重头戏,按照2020年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目标,冯俏彬认为,2020年左右可能推出房地产税。
作为“长效机制”重头戏,房地产税立法“窗口期”又度来临。近日有人乐观估计,随着调控政策持续收紧,投资性买房需求逐渐被有效遏制,2017年房价不会出现大幅上涨,将逐渐趋稳。同时,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推动房地产税立法、探索用房地产税代替房产税等政策推行,平稳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也将逐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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