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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下发关于加强二手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的通知

2017-01-03 16: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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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环保部网站3日消息,环保部、商务部近日下发关于加强二手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进二手车环保信息联网工作。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快机动车环保信息联网建设工作进度,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加强对二手车的环保达标监管。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对其中关于二手车迁入车辆要求和区域范围的规定,要严格落实。

通知提出,加强二手车环保达标监管。对于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安全检验有效期内,并经转入地环保检验,符合转入地在用车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各地不得设定其他限制措施(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国家要求淘汰的车辆除外)。各级环保部门要建立二手车环保检验信息管理档案和核查机制,加强对二手车环保达标检验的监管工作,严防超标排放车辆造成污染转移。

通知指出,加快推进二手车环保信息联网工作。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快机动车环保信息联网建设工作进度,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加强对二手车的环保达标监管。各地应督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要求,并将排放检验数据和电子检验报告上传环保部门,出具由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排放检验报告。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排放检验报告照片核查和排放检验信息核查,二手车转出地环保部门应及时将相关车辆信息移交转入地环保部门;转入地环保部门应对二手车上线排放检验实施在线监控,实现检验数据实时传输、及时分析处理。

通知明确,加强二手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环保部门应对排放检验机构实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查处结果)的监管方式,重点加强对二手车转入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通过现场检查排放检验过程、审查原始检验记录或报告等资料的方式强化执法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排放检验机构。

通知强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推进二手车交易信息和环保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推动信息向社会公开,便于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部门查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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