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出台加强产权保护十大司法政策 详情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29日介绍称,最高法今日正式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意见》针对社会关切,提出了加强产权保护的十大司法政策,包括:客观看待企业经营的不规范问题,对定罪依据不足的依法宣告无罪;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做犯罪处理,等等。
在最高人民法院当天上午新闻发布会上,颜茂昆介绍,《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原则、司法政策和机制建设三个方面,用十七个条文,对相关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一部分,坚持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原则。此部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细化了《产权保护意见》提出的平等、全面、依法保护产权的原则。要求对各类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法律适用一视同仁,注重对非公有制产权的平等保护,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
第二部分,准确把握、严格执行产权保护的司法政策。此部分针对社会关切,提出了加强产权保护的十大司法政策,是《意见》的主体内容。
一是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
二是客观看待企业经营的不规范问题,对定罪依据不足的依法宣告无罪。
三是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做犯罪处理。
四是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五是严格规范涉案财物的处置,依法维护涉案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
六是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协议案件,促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
七是依法公正审理财产征收征用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八是依法制裁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九是依法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申诉案件,坚决落实有错必纠的要求。需要说明的是,《意见》对该问题仅作原则规定。
十是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切实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第三部分,加强产权保护的机制建设。此部分从四个方面,就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加强产权保护的机制建设提出了要求。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积极参与党委牵头,人大、政府、司法机关共同参加的产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要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涉产权保护案件审判的专业性和公信力;做好司法调研,不断完善产权保护司法政策;加强法治宣传,推动形成保护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