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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税全面改革首月减负5.54亿元

2016-10-11 17: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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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1日公布数据,作为资源税全面改革首个征期,8月份全国129个改革税目的资源税收入20.65亿元,和改革前政策相比,总体减负5.54亿元。

在此前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钼等6个品目成功实施资源税改革的基础上,今年7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实行从价计征,清理收费基金,突破目前仅对矿产品和盐征税的局限,试点开征水资源税。

“无论从重点税目来看,还是从重点企业来看,税费负担总体都是降低的。”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负责人说。

从12个重点税目看,首个征期资源税收入为9.62亿元,占129个税目资源税收入的46.58%。其中,铁、金、铝、铅锌、镍、石灰石、磷、氯化钾、硫酸钾、海盐等10个税目资源税费负担下降,降幅从5%到48%不等;铜负担基本持平;石墨因考虑保护战略资源而相应提高了税负。

从典型调查的130户重点企业看,资源税全面改革后的平均负担率为4.88%,比改革前下降2.28个百分点。其中,112户企业负担降低或持平,共减负0.89亿元;18户企业负担略微上升,共增负395万元。

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下一步将继续落实好资源税全面改革各项措施,加强与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协作,对重点纳税人开展一对一的辅导,不断放大改革效应,助推资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发展。

本次改革中,河北先行先试水资源税格外引人注目。首个征期,河北水资源税收入1.22亿元,比近3年水资源费月均收入增加0.56亿元,增幅为86%。水资源税抑制地下水超采的调控作用初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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