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改革是不是真的提速了?事实果真如此美好吗?
北极星输配电网讯:电改试点遍地开花,舆论中乐观者众。但深层次看,电改方案批复仅是开端,重点还得看实质进展。输配电价定价向“管制定价”转变恐非易事,行政体制改革亦重视不足。新电改中博弈复杂,需要加强对这些问题的系统性研究。
电力体制改革再次热闹起来,舆论甚至有沸腾之势。有媒体冠之以“进入提速期”“驶入快车道”“不断加速”“全面提速”等溢美之词。然而,果真如此美好吗?
近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确实在频频出手,给人紧锣密鼓之感。其一,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取得突破。8月25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委会成立。同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成立。这是全国首家由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电力交易机构,云南电网公司相对控股50%。9月1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挂牌。这是国网区域内首家股份制交易机构,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持股70%。国网区域此前清一色独资子公司的电力交易机构模式被打破。
其二,输配电价改革基本全覆盖。8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工作座谈会,将原定2017年开展输配电价改革的14个省级电网提前到今年9月启动。至此,2014年在深圳破冰、2015年在内蒙古起步的输配电价改革覆盖了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级电网。2015年试点的5个省级电网,核减电网企业不相关资产、不合理费用16.3%,用于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的金额为56亿元。
其三,售电侧改革试点再增两省。9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了同意福建、黑龙江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的复函。此前,去年启动的首批售电侧改革试点仅有广东、重庆两地;今年4月才新增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试点。被视为本轮电改最大亮点之一的售电侧改革,目前专项试点达到了5个。
其四,电力改革综合试点大幅扩围。在9月6日发布同意北京、海南、甘肃开展电力改革综合试点复函后,国家发展改革委9月7日又公布了两份复函,同意河南、山东、新疆、安徽、湖北、辽宁、陕西、四川等8省(区)开展电力改革综合试点。加上此前的云南、贵州、山西、广西,全国电力改革综合试点已达到了15个。
电力改革试点遍地开花,这是美好的方面,也是作出电改提速判断的事实基础。但从更深层次来看,或许该有不一样的认知和论断。首先,电力改革方案的批复仅仅是个开端,进展重点还得看实质改革动作。此前批复方案的地区,现实进展并不尽如人意。其次,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模式的变化,只是搭建了不同的交易平台,并不意味着电力交易的变化。电力交易的变革才是更核心的改革内容。再次,输配电价改革虽已基本全覆盖,但其定价方式尚未走出“行政定价”的窠臼。摒弃“行政定价”思维,向“管制定价”转变,恐非易事。最后,行政体制改革重视不够。电力体制改革往往只注重强调产业体制机制的改革,却有意无意地忽视了行政体制改革。比如,“强化监管”真正落地了吗?
以电改5号文为指南的电力体制改革,2002年强力拆分重组国家电力公司、实现厂网分开之后,即陷入了停滞状态,直到2011年四大辅业集团与电网企业所属设计、施工、修造企业重组,完成了并不彻底的主辅分离。竞价上网、输配分开等既定改革任务却毫无起色。去年电改9号文“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的改革思路和重点,让业内外充满了全新期待。但同时,9号文的规定较为原则,给博弈留下了巨大空间。在部分人士看来,六大核心配套文件已颇具博弈、妥协意味。甚至有的原以为不会成为问题的事儿,比如售电企业发票开具,竟也成为博弈的焦点。
与上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相比,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博弈复杂程度更甚,因为本次改革中地方政府参与且居于核心位置,而上次改革则与地方政府关系较小。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巨大,拉动经济增长的诉求普遍强烈,降低电价成为紧俏抓手。虽然打着改革的旗号,但降电价却未必重视甚至忽视建机制,这是目前地方政府主导的电力体制改革需要重视的问题。电力企业以中央企业为主,非科学降电价事实上还有“中央补地方”“地方啃中央”等问题;加之参与改革享受电价优惠者有民营企业,则还有“国有资本流失”等风险;当前民间投资增速大幅下降,吸引民间投资的需要十分强烈,风险可能更为突出。
可憾者,目前对这些问题可能还缺乏足够重视,遑论系统性研究、防患和应对。把降电价作为改革目标之一无可厚非,但人为设定降价目标,而不是通过建立市场机制水到渠成地实现降价目标——当前电力总体供大于求,具备通过市场降价的条件——则需高度警惕。降电价非电改成功标志,对电力发展亦非利好,加之目前煤价上扬,电力行业可能“腹背受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