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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方违规殃及深华发A 最终被证监会罚款40万元

2016-09-20 1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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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华发A(000020)昨日早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9月18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被立案调查事项终于尘埃落定,深华发A因为对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和及时披露,公司最终被罚款40万元。但是公司控股股东武汉中恒占用公司资金后却并没有被处罚,而武汉中恒此类少见的占用上市公司资产形式也将成为资本市场的一个典型。

立案调查尘埃落定

昨日,虽然开盘前深华发A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遭到证监会处罚,但是公司早盘集合竞价高开1.74%,并一度上涨3.54%,原因则是因为公司被立案调查事件终于尘埃落定,市场总有利空出尽是利好的逻辑。

今年1月18日,深华发A收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公司因为信息披露违规遭证监会行政处罚,当时虽然没有出现欣泰电气事件,新修订的《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也没有发布,但是因为被立案调查公司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任何重组都难以推行,仍旧是个利空。

深华发A此次被处罚的原因主要是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资金往来事项和未按规定披露超额关联交易事项。

变相规避关联交易

从证监会调查结果可以看出,深华发A控股股东此次属于另类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同时规避了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2014年7月深华发A发布了《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本来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最终深华发A购买的是中信信托产品,在此前公司控股股东武汉中恒的全资子公司武汉新东方已与中信信托签订了贷款合同。最终上市公司购买中信信托理财产品的5亿元资金全部被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借走。

截至目前,因为监管层的关注,该笔资金已经重新回到公司账户中,2014年12月26日,中信信托将5亿元资金转到武汉新东方账户上,2015年9月7日,武汉新东方向中信信托归还5亿元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4461.8万元。贷款时间约250天,如此计算贷款年利率为12.86%,同日中信信托向深华发A支付5亿元信托本金,并共支付信托收益4283万元,信托产品年化收益约12.34%。

显然公司购买信托产品的年化收益率还不如信托公司的贷款收益率高,公司控股股东为何不直接向上市公司借款。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主要是为了规避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因为涉及金额较大,而按照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和股东都要进行回避表决,如此一来,能否获得通过都存在不确定性。北京商报记者曾致电公司问询为何不直接借款给控股股东,不过公司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违法成本太低被诟病

因为隐瞒关联交易,规避相应的审批程序,最终深华发A被处以罚款4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中秋被罚款25万元;董事陈志刚被罚款8万元;副总经理唐敢于被罚款5万元;董秘翁小珏和财务总监曹丽被罚款3万元,公司及上述相关人士均受到警告处分。

从处罚结果可以看到,虽然涉案金额较大,但是最终上市公司只被罚款40万元,而背后受益的控股股东武汉中恒却并没有遭受到处罚。

“根据证券法193条的规定,对于虚假陈述类型的证券违规行为,罚金顶格为60万元,而且处罚对象只能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该条款制定于2006年,已明显不合时宜。”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说道。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证券法的相关法规对上市公司以及公司股东违法的成本设定得较低,但是新修订的《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增加了行政处罚的影响力度。新修订的《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被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在一年内不得进行重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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