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观察:欣泰申请行政复议胜算几何?
即将成为双第一(创业板第一家终止上市的公司,中国证券市场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被退市的上市公司)的欣泰电气再生波澜。8月2日晚间,公司还对外发布公告称,将于8月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三项内容,其中之一是审议授权大成律师事务所就《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提出的行政复议。
这或许给了*欣泰更多的炒作想象空间?或者也给持有人增添了几分期许?最近这几天,随着*欣泰股价逐渐跌破净资产,交易似乎也活络起来,并没有再现复牌初始那样静静地以一字线贯穿交易日始终。
尤其是,深交所此前在*欣泰复牌阶段曾多次强调,现阶段买入的投资者投资损失将不会得到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先行赔付方案的赔偿。而公司此份公告特别注明,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对象包括,截至2016年8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证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难道这不是公司为吸引更多投资者买入而抛出的绣球?
有媒体援引市场人士对此的分析表述为,目前*欣泰的套路不外乎是先提出行政复议,一旦复议失败,则不排除进一步升级为行政诉讼官司。
虽说前有风神轮胎让证监会一审败诉之辙,但是不论性质、还是标的大小,更甚者是对市场造成的影响程度,*欣泰和风神都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好吗?*欣泰是真的想行政复议,还是在使用拖字诀呢?
如果说在倡导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之下,行政复议也好,行政诉讼也罢,这首先是*欣泰应该享有的法律赋予权利,企业能够充分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卫这一点应该给予充分肯定,但是,通过欺诈手段上市并持续信批违规,是不是对广大投资者所拥有的法律权益的侵犯?而且这一侵权在先,东窗事发后按照法律是不是理应做出赔偿和接受处罚?
平心而论,对*欣泰及其管理层相关人员做出罚款和市场禁入的那一点处罚力度,与其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以及对市场诚信的破坏相比,不过尔尔。
或许,市场中还有比*欣泰更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存在,且至今并未事发也未能得到相应处罚,这只能说明市场监管仍有缝隙,但完全不能构成可以对*欣泰网开一面的理由。
所以,*欣泰,还是别闹了吧。
准备收笔之时,看到股转系统挂牌部总监李永春在《主办券商内核工作指引》培训会议的讲话,他表示,把新三板放入多层次市场中考虑,核心还是要以企业质量为第一,加强监管和对内核的重视,树立对制度的敬畏。的确,无论万科股权之争,还是*欣泰退市进程,市场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堪称史无前例,不管结果如何都将是日后记录史册的经典案例,这也给相关制度完善提供了机会,但核心是要参与各方尊重市场,尊重投资人,“树立对制度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