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食品医药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
为保证食品医药经济环境的优化升级,近日,省食药局制定下发《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食品医药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着重在五个方面发挥职能作用。
一是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坚持“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的原则,继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凡市县可以承接的项目一律依法下放市县审批,凡属于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一律按新标准征收。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统一规范权力清单和流程图建设。
二是指导企业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标准。指导企业制定、修订、提高食品药品标准,规范标准申报、备案程序,解决申报、备案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施行《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三是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开展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多组分生化药品、中药提取物、高风险品种、医疗机构制剂及委托配制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严查假劣原辅料、中药材掺杂使假、非法中药提取物、擅自改变生产工艺等具有“潜规则”性质的突出问题。
四是强化食品药品行业信用建设。打出“绿色食品牌”。积极推进绿色食品市场推广质量监管。打出“乳品大省牌”。进一步树立和维护我省的乳品大省地位,扶持完达山、飞鹤等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品牌影响力。打出“北药振兴牌”。继续扶持哈尔滨医药工业园、呼兰利民开发区2个医药产业园区建设。
五是提高对企业的技术支持服务能力。提供政策引导支持。开展“千名干部走万家企业访实情”活动。进一步整合政府监管部门、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资源,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生产管理、检验检测等专家库,指导企业解决行政许可、技术、管理、法律等各方面问题。提供品种注册支持。积极与国家食药总局、相关省局、检验检测机构、审评认证机构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支持和引导企业品种的研发、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