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卫视起诉青雨传媒 要求后者支付5690万元违约金
本周二,新三板挂牌公司青雨传媒公告披露,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雨百加利遭湖南卫视起诉。原来,双方曾就电视剧《猎场》、《如果可以这样爱》的播映权达成合作,后公司称由于湖南卫视未按规定履行相关付款义务,因此要求解除上述协议。对此,湖南卫视不仅拒绝,还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青雨传媒方面支付5690万元违约金。
5月12日下午3时,该事件又有进展,湖南卫视联合西藏乐视网在微博上发布相关声明,称青雨传媒及其子公司的行为是“虚构、臆造违约事实与理由”及“恶意解约”。
据青雨传媒公告,2015年12月,湖南卫视与公司及青雨百加利签订了《电视剧<猎场>中国大陆独家首轮播映权转让协议》以及《电视剧<如果可以这样爱>中国大陆独家首轮播映权转让协议》,双方就两部电视剧的播映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此外,据湖南卫视相关微博披露,在2015年7月,西藏乐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西藏乐视网)还与青雨传媒签订了《猎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占专有许可使用协议》。
但对于其后所发生的事情,双方各执一词。湖南卫视在微博中表示,在上述协议签订后,湖南卫视和西藏乐视网已严格依照合同约定的支付进度付款。而青雨传媒则称,湖南卫视未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且在催告后仍未履行。
青雨传媒在其公告中表示,湖南卫视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故公司按照《合同法》以及协议约定向湖南卫视发送《关于解除<首轮播映权转让协议>的通知》,解除先前签订的两份协议。由于湖南卫视不愿解除上述两份协议,因此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上述情况,湖南卫视有着不同说法。诉讼请求显示,湖南卫视提出:青雨传媒方面于2016年4月8日出具的两份《关于解除<首轮播映权转让协议>的通知》不具有解除合同的效力;同时,湖南卫视要求公司方面继续履行两份涉案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分别承担2790万元(《猎场》)及2900万元(《如果可以这样爱》)的违约金。
对于诉讼结果可能造成的影响,青雨传媒表示,若公司败诉,将继续履行协议,该事件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公司胜诉,涉案电视剧将需要根据市场情况重新发行,不过,鉴于届时的电视剧市场价格并不明确,故尚不确定将对公司经营结果产生何种影响。
青雨传媒2015年年报显示,《猎场》、《如果可以这样爱》均为2015年开机,是公司2016年的两部重要剧集。其中,《猎场》由胡歌、祖峰、孙红雷、张嘉译等人主演,该剧在未开播前已获得一定的社会关注度;而《如果可以这样爱》则由网络同名小说改编,佟大为、刘诗诗、保剑锋等人联袂主演,同样为公司所精心打造。
经营数据显示,于新三板挂牌的青雨传媒201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6亿元,净利润约4643万元;截至2015年底,公司总资产为5.07亿元,净资产为2.6亿元。此外,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424.85万元,对比本次诉讼中涉及的5690万元“违约金”,对公司来说并不是个小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