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出手了 青农商行一监事被出具警示函
由于亲属短线交易,青农商行一监事于11月15日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据了解,该监事女儿于今年4月、6月合计买入2.2万股,随后其父亲又在9月大幅卖出16万股,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9月,该行一高级管理人员也因亲属短线交易而被青岛证监局给予警示,彼时青农商行在相关公告表示,会将加强相关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截至11月15日收盘,青农商行每股报2.93元,年内股价跌超24%,市值缩水至163亿元。
女儿买入不到半年
父亲大幅卖出
11月15日晚间,青农商行发布公告,透露银行监事孙从程于2022年11月15日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孙从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警示函》,孙从程时任青农商行监事,其女儿孙宜甲于2022年4月14日买入青农商行股票2万股,于2022年6月27日买入青农商行股票2000股;父亲孙思平于2022年9月6日卖出青农商行股票16万股。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由于卖出股票数远超买入股票数,如按交易均价计算,这三笔交易套现超41.7万元。不过根据青农商行此前发布的公告,此次短线交易卖出价格低于买入价格,未形成获利,因此不存在收回所得收益的情形。
《警示函》显示,青岛证监局决定对孙从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其应当深刻汲取教训,加强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股票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并于11月30日前报告相关情况。
高管亲属短线交易频发
监管趋严
近年来,上市公司高管亲属违规短线交易频频发生。
如仅11月15日,就有川仪股份、音飞储存、药易购相继发布公告,透露公司高管亲属涉短线交易。其中川仪股份公司监事袁斌配偶短线交易获利2310.02元;音飞储存已退休的原董事吴淑萍在任期间,其女儿短线交易损益72元;药易购董事沈金洋母亲通过短线交易收益2898元。而此前在今年2月,古井贡酒独立董事张桂平配偶,更是在3天内通过短线交易获利20多万元……
据基金君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超268家上市公司发布因短线交易致歉的公告,其中超八成涉及高管亲属短线交易。而从这些公告内容来看,大多数上市公司高管都表示事先不知晓亲属股票交易行为,并将亲属的交易归为自主投资行为,或者直接“甩锅”给误操作,强调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利目的,以及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
而在上市公司频频致歉的同时,针对上市公司短线交易的监管也在逐渐趋严,不仅对于相关违规行为人给予警告,还开出了多张罚款单。如杭可科技前任董事长曹骥因配偶短线交易,年内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罚款20万元;热景生物前任监事韩伟因亲属短线交易,近期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罚款30万元……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该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买卖该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过基金君发现,鉴于上市公司高管亲属短线交易操作频发,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仅发布致歉公告、将违法所得上交公司或不能从源头杜绝,呼吁加大对相关短线交易行为的处罚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前述青农商行在最新公告中表示,本行将进一步要求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但就在去年9月,该行高级管理人员朱光远也因亲属短线交易而被青岛证监局给予警示,彼时相关公告中,除陈述事实外,青农商行同样表示会将加强相关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截至11月15日收盘,青农商行每股报2.93元,年内股价跌超24%,市值缩水至16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