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整体步入良好阶段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6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0.61分(百分制),较2020年提高0.56分,相较于调查启动之初(2012年)和“十三五”初期(2016年)分别提高了16.92分和8.23分,得分连续两年迈过80分门槛,整体步入良好阶段。
张志成表示,我国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为权利人、创新者护航。2021年调查结果显示,在满意度评价体系的五个一级指标中,全社会对法律政策的满意度最高,得分达到83.26分。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目前,我国高价值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和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均比机构改革前压缩了一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开展以来,最快7个工作日即可办结相关事项。已建设的60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集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大幅提升了协同保护效能。
数据显示,十年来,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全方位提升。全国31个省(区、市)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得分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的变化充分展现了我国知识产权在“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效。
张志成表示,十年来,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先后跨越了70分和80分两个大台阶,“量”的提升清晰可见,也显示出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开展的工作、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取得的成绩获得全社会更多认可,体现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质”的转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放在首位,进一步研究思考,用好调查结果。”张志成说,将从多个维度持续跟踪市场主体的满意度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切实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据介绍,自2012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连续十年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工作以随机抽样方式,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调查涵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各个方面,包括法律政策、执法保护、机制建设、意识培养、保护效果等5项一级指标、11项二级指标和31项三级指标。调查结果反映了各地方、各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