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发布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日前,《沈阳市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印发。沈阳市推出六方面21条政策,涵盖从新型基础设施完善到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从推进软硬件产品产业化到企业做优做强、产业园区壮大,从资源开发、场景开放到环境营造的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全链条,集中各方力量推动“数字沈阳”建设行动方案的实施和东北数字经济第一城建设。
在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方面,《政策》提出,对移动通信、物联网及智能设备、集成电路、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等硬件类产品产业化项目,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当年实际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同时,大力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加快发展、引导数字经济领军型企业做优、鼓励数字经济优秀企业创新发展、支持数字经济集聚区(园区、基地、楼宇)建设、促进数字经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改(扩)建数字经济等载体项目。
在支持制造业数字化升级方面,沈阳市对利用数字技术在通用机械装备等“五老”、石油化工等“三原”产业进行数字化升级的项目,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当年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政策》提出,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网络、新技术、应用试验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对IPv6、物联网、卫星互联网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对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算力中心等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对车联网、无人机、无人驾驶等数字技术应用试验设施建设,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当年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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