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银行6宗违法被罚213万 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甬银处罚字〔2022〕13号、14号)显示,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征信异议处理、信用信息提供相关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违反国库管理相关规定;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相关管理规定6宗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对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13万元。
仇坤时任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对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对其罚款7.9万元。
黄燕燕时任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对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对其罚款5.2万元。
卢雪成时任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总经理,对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对其罚款2.2万元。
陈海珍时任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对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对其罚款2.2万元。
刘强时任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对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征信异议处理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对其罚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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