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布43条措施稳经济 包括惠企、就业、消费、疫情防控等
中国网财经6月2日讯 据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切实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主要包括惠企纾困、稳定就业、项目建设、消费回补、保通保畅、发展安全、疫情防控共七方面,以下是《通知》部分措施:
(图片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惠企纾困方面: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等7个行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加快办理速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确保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全力支持市县落实留抵退税政策,对落实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原由市县财政负担部分,全部转由省财政负担。给予疫情较重地区困难补助,促进县区平稳运行,兜牢“三保”底线。延长社保费缓缴期限、扩大缓缴范围,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纳入缓缴范围,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降低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成本,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稳定就业方面:加大稳岗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对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按每名失业保险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对大型(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400家)、中型(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200家)、小型(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100家)线下招聘活动,分别按照15万元、10万元、6万元进行补助。对市县落实省政府支持农民工等就业创业系列政策的新增支出,省财政给予30%补助。
项目建设方面:加快推进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积极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按照“五年任务三年完成”的总目标,全面完成166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建设任务;推动鄱阳湖水利枢纽项目前期工作实现质的突破,力争年内开工。加快推进一批重大能源项目,加快奉新、洪屏二期等一批抽水蓄能电站等储能调峰项目以及光伏、氢能等新能源项目建设,有序推进500千伏、220千伏输变电网建设,推动南昌-武汉特高压交流工程年内开工。
消费回补方面:加快商贸消费复苏,在全面落实已有促消费回补政策的基础上,抢抓复商复市、复工复产、复学复课有利时机,鼓励设区市因地制宜发放低门槛、广覆盖的消费券,推动住宿餐饮、数字消费、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消费回暖,省财政按30%给予奖补。加快文旅消费复苏,启动实施疫后文旅消费促进行动,鼓励各地各景区实行门票优惠,旅行社可按规定申请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质保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
保通保畅方面: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支持力度,加快全省城乡冷链骨干网建设,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组织建设的农产品产地冷链设施进行补助。加强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力度和频次,对一周不用电、一月不开票的企业进行定期监测、准确帮扶,提出针对性举措 ,帮助企业尽快恢复发展。
发展安全方面: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加强“一对一”窗口指导,因城施策加快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强化能源保供稳价,指导省内发电企业加强与现有合作重点煤炭企业及潜在合作对象深度对接,通过股份合作、共建项目等多种方式增加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量,提高合同兑现率。
疫情防控方面:保障人员自由有序流动,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精准落实疫情防控举措,严禁层层加码、过度防疫,努力用最小代价实现最大防控效果。持续畅通交通网络,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除由设区市以上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设立的外,其他各类防疫检查点一律取消。推动公共场所全面开放,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全面取消对复商复市的不合理限制,推动全面有序开放各类景区景点、餐饮酒店、公共文化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