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中小股东话语权成“摆设” 广大中小股东要积极发声
原标题:莫让中小股东话语权成“摆设”
5月份,A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进入密集召开期。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股东大会上的否决议案越发多见,仅在5月20日一天,沪深两市就有6场股东大会出现了否决议案,在大股东回避关联议案表决的情况下,中小股东成为否掉议案的主导力量。
越来越多的中小股东开始发声,反映出其话语权及行权意识正不断提升。而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在公司治理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越来越多中小股东的声音能够在股东大会上得以体现,对于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和提升上市公司质量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一方面,中小股东权利意识的增强,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中小股东的话语权,有利于打破长期以来大股东一家独大的局面,特别是当大股东被要求回避表决时,中小股东的意见将尤为关键。另一方面,中小股东的意见可以平衡、优化公司的经营决策。当公司股东对某项决策产生意见分歧时,大股东可以通过倾听中小股东的意见,一同做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的最优决定,这对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乃至资本市场的长久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
事实上,作为A股市场重要的投资者,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小投资者在股东大会上的存在感不强,参与意识也很弱。这其中既有中小投资者持股数量少,对公司决策影响有限的现实原因,也与其作为中小股东长期缺乏权利意识,忽略对公司运营层面的关注有直接关系。
在现实层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遵循“资本多数决”原则,中小股东因持股占比小、信息不对称、专业能力不足等因素处于弱势地位,大股东能否受益往往决定着公司议案的审议结果。可以看到,过去很多上市公司大股东就利用其地位优势,弃中小股东而不顾,通过股票质押、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严重损害了公司资产和中小股东权益。
同时,中小股东权利意识的淡薄也加剧了大股东一家独大的局面。上市公司的中小股东多为在二级市场买入该公司股票的中小投资者,其投资目的一般为通过股票差价赚取资本利得,投机味道较浓。而其对所投公司的运营、资金管理等方面则一知半解,甚至漠不关心,一旦公司出现业绩爆雷、被监管问询等因素致股价下跌时,大多自认吃了“哑巴亏”,或将其归结于行情不好、时运不济等。
正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投资理念,让法律赋予中小股东的权利成了摆设,助长了大股东在公司决策时搞“一言堂”的气焰,更给一些心怀不轨的大股东进行非法利益输送留下了空间。
目前,我国自然人投资者已突破2亿户,切实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让中小股东参与到上市公司治理已变得越加重要。中小股东应尽快树立主人翁意识,不能因为持股占比少就忽视自身的合法股东权利。对于公司不合理的决策,广大中小股东要做到敢于发声、积极发声,让法律赋予自身的监督管理者权、参与决策权等得以充分使用。只有当更多的中小股东开始重视权利、行使权利,才能让以股东大会为中心的现代公司治理制度优势得以体现。
监管部门应切实保障好中小股东的权利,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比如在新一轮的公司法修订中,建议进一步细化股东投票制度、表决权制度等,让中小股东的意志和诉求得到更充分保障,给予中小股东真正参与到上市公司治理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