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解读个人养老金制度 专家称长期收益可期
4月25日,人社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四部门相关负责人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
相关负责人指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适应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保险需求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
为资本市场
注入长期稳定资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在会上表示,总体上看,个人养老金制度属于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商业银行在账户开立、产品代销等方面具有优势,能够触达最广泛的客户群体,预计将在个人养老金发展过程中受益最大。”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表示,参考美国经验,个人养老金的发展将会为资本市场注入长期的稳定资金,有利于缓解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失衡、短期波动较大的问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介绍,为了方便参加人轻易熟悉政策、轻松上手操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特别注重参加的便捷性和实效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参加的条件比较简单;二是参与的方式比较灵活;三是开户比较简便;四是投资比较便捷;五是领取方式比较灵活。
那么,个人养老金制度对参与人而言有什么直接好处?聂明隽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对参加人的吸引力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看:一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可以丰富多样化的养老需求;三是可以帮助个人理性规划养老资金。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特点是封闭积累、长期投资,短期收益率出现波动是正常现象,从长周期看,个人养老金账户的长期收益是有保障的。
“举例来说,全国社保基金近20年的年化收益率超过了8%。从2007年到现在,我国的企业年金年化收益率也超过了7%。”董登新表示,事实证明,以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为代表的养老金投资长期来看能够取得稳定的收益,未来个人养老金账户也会采取类似的投资方式,长期收益一定是可观的。
公募基金公司受托管理
各类养老金规模达4万亿元
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负责人林晓征表示,《意见》尊重个人投资选择权,坚持个人养老金市场化投资运作,有利于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功能作用。从境外成熟经验看,个人养老金能够为居民养老提供更多的养老储备。
另一方面,证监会将持续推动公募基金行业提升养老金融服务能力。公募基金作为普惠金融产品,具有组合投资、独立托管、公开透明、销售规范等特点,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公募基金规模已经超过25万亿元,服务5.4亿个人投资者。同时,公募基金公司受托管理各类养老金的规模已经达到4万亿元。
林晓征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在人社部的统筹指导下,抓紧出台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的相关制度规则,完善行业基础设施平台,持续加强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