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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6年中国自贸区发展的预测分析

时间:2022-04-25 19:04:06

 

来源:中投网

2021年中国自贸区FTA建设发展现状

中投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2-2026年中国自贸区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指出,《关贸总协定》(GATT)第二十四条第八款中提出“自由贸易区(FTA)是指按照WTO的协议框架设计,由两个和两个以上关税领土所组成的对产品贸易取消关税或其他贸易限制的经济集团”。它具有实行贸易开放、取消关税壁垒、达成互惠互利的双边或多边贸易政策的功能内涵。该类自由贸易区以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为目标,旨在通过双边或者多边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以取消或减少贸易壁垒,实现各种生产要素的跨国自由流动,主要体现为一个国家对外进行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部署。

截至2021年底,我国已与26个国家或地区签署21个自由贸易协定,涵盖瑞士、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等发达经济体,以及东盟、巴基斯坦等发展中经济体,表明我国参与国际经贸合作的程度逐步提高。除已签协定之外,我国处于商谈阶段的自由贸易协定有10个,处于正在研究阶段的自由贸易区数量有8个。在目前我国完成签署的FTA中,RCEP代表着我国FTA的最高水准,是我国构建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的重要成果。

图表 2021年中国已签协议的自贸区

资料来源:商务部

图表 2021年中国正在谈判的自贸区

资料来源:商务部

图表 2021年中国正在研究的自贸区

资料来源:商务部

虽然在“十三五”期间,我国更加注重自贸区商签的质量,主动向高标准经贸规则靠拢。在货物贸易自由化方面,已经生效的FTA总体水平较高,如CEPA货物贸易自由化率达100%,与澳、新加坡、智利等国家的货物贸易自由化率也超过95%,当前生效的中格FTA货物贸易自由化率接近94%。在服务贸易及投资方面,市场准入限制也出现了较大的放宽。如CEPA采用了“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RCEP也采取负面清单模式,中韩FTA升级版也采取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协定内容方面,中国缔结的FTA在不断拓宽覆盖领域,增加了新的议题。如中新(新西兰)FTA增加了环境保护、竞争政策等内容,符合国际经贸规则的变化趋势。但总体看,与“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欧日EPA等高标准协定相比较,我国签订的FTA无论是开放水平还是规则标准均与其差距较大。

2021年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分布情况

中投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2-2026年中国自贸区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指出,2020年9月21日,国务院印发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至此,中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由此前的18个增加至21个。

原18个自贸试验区中,11个所在的省份靠海,还有7个属于内陆地区,4个新设自贸试验区或者扩区,会实现京津冀、长三角的全覆盖,叠加了中部崛起等国家发展战略,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

21个省、市、自治区所开设的自贸区,范围辐射至东部沿海和中部地区,实现了京津冀、长三角地区的全覆盖。IGBT是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功率半导体分立器件,进入工业应用时间较晚,虽然目前占整体功率半导体分立器件市场份额仍然不大,但它代表了未来的发展方向,市场规模增长很快。

图表 2021年中国21个自由贸易区分布情况

资料来源:商务部

从区域覆盖分布来看,沿海地区、内陆地区、沿边地区分别有10个、8个、3个省份拥有自贸试验区。各省份自贸试验区又拥有多个自贸试验区片区,截至2021年4月,全国21个自贸试验区共规划设立67个片区。大多数情况下,自贸试验区拥有3个片区,且三个片区分布于本省三个不同城市。上海、浙江、河北等省份由于多样化原因,自贸试验区片区数量超过3个。最为特殊的是海南,全境实施自贸试验区与自由贸易港政策。海南自贸试验区面积最大,为3.54万平方公里。随着自贸试验区在全国范围渐次扩容,作为主管部门的商务部特地组建自贸区港建设协调司,专门负责自贸试验区统筹协调、经验推广等有关具体工作。

相关报告:2022-2026年中国自贸区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共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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