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出台12条支持举措 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记者19日从成都海关获悉,中国海关总署出台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12条举措,助推成渝地区形成有实力、有特色的双城经济圈。
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中国海关总署12条举措包括提升通道效能、推动开放平台建设、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加强海关国际合作等方面,将助力打造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动力源。
据了解,在提升通道效能方面,海关支持成渝两地中欧班列开展内外贸货物混编运输,支持成渝地区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推广实施铁路快速通关模式,支持开展邮件、跨境电商进出口运输业务;在疫情防控允许条件下,支持国际航线开行“通程航班”,实现国际国内中转航班“通程联运、行李直挂”;支持开通更多进出境全货机境内续驶段混载航线;支持沿海港口在双城经济圈设立无水港。
为推动开放平台建设,海关支持成渝地区综合保税区错位发展、联动发展,支持确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地区申建综合保税区、开放口岸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对随整机进境未独立申报的零配件,实施便捷进出综合保税区的监管模式,支持企业开展设备零配件调拨、退换、维修等业务;支持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建设口岸免税店。
海关还积极支持成渝地区建设“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支持成渝地区符合条件的展示交易中心升级为“一带一路”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并按规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创新开展跨境电商“前店后仓”“快速提离”业务,以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
在加强海关国际合作方面,支持深化重庆海关与新加坡海关、波兰卢布林海关,成都海关与波兰罗兹海关的关际合作,推动“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建设。
据了解,2020年,重庆海关和成都海关签署《重庆海关成都海关共同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备忘录》,在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自贸创新、监管通关、检验检疫、稽核查执法以及风险防控等领域开展广泛交流合作,取得显著成效。下一步,成渝两地海关将推动12条支持举措落地见效。